我一直是一个好学生,这一点连我爸爸妈妈都很惊讶,因为从初中开始,他们就忙着开饭店,晚上都是我一个人在家,他们也没太为我操心,但是我的学习成绩始终不差。
初中的时候,我是全班的前三名,到了高中,成绩也稳定维持在前十名左右。
只有让自己变成传统意义上成绩很好的“好学生”,老师和家长才会给你空间,才会让你去做自己真正感兴趣的事情。
比如我在弹琴唱歌这件事情上就没有遇到太大的阻力,如果硬要说有阻力的话,我觉得那就是没有合适的平台展示自己。那时候,学校很少组织文艺活动,我有技艺在身同学们却看不到,让我很没成就感。
于是我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我要在集安市举办一场演唱会!
钱环宇听了我的想法很兴奋,她愿意帮我,不过前提是她要参与演出。她决定去少年宫学架子鼓,因为只有架子鼓是初学者可以短时间内学成的乐器,而且顺其自然地,我们在演出时可以从少年宫借一套架子鼓出来。她说:“我马上就上高三了,再也没有这么多的业余时间了,所以我们不妨组建一支乐队,演唱会结束以后就解散,也算给高中生涯添些亮点。”
哪有一支乐队组建的目的就是解散呢?有,就是我和钱环宇组建的这支。我们俩给乐队起名叫“见证乐队”,也给那场演唱会起了一个名字——“告别的见证”。
见证乐队的第三位乐手是一个弹电子琴的小女孩儿,她是隔壁班的。我和钱环宇打听了很多人,才找到一个自己家有电子琴,而且会弹,关键是家长还不会反对的人。我们还缺一位贝司手,我想起了我表叔,他已经从吉林农大毕业回到集安政府工作了,但是已经很久没有弹吉他。我说:“那正好,忘了吉他吧。恭喜你,你现在是贝司手了。”
乐手凑齐了,我开始借乐器,我让我妈帮我去她以前的单位——评剧团——问问能不能外借一些电声乐器。那时候评剧团已经倒闭了,一些老员工自发组织起来,在各种婚礼和开业典礼上助兴。我妈给我介绍了一位叔叔,他领我来到一个仓库,里面果然躺着一把受伤的电吉他和一把电贝司。叔叔说评剧团买了这些电声乐器,还没有开始排练,剧团就倒闭了,他现在把它们借给我,要我好好地用。
人和乐器都齐了,我们开始排练,就在钱环宇学架子鼓的教室里,每个周末都练。大家都没有乐队演出的经验,所以一开始进度非常缓慢,但是随着每个人对自己手中乐器的熟悉,乐趣也就逐渐多了起来。几个月后,我们已经可以合奏十几首歌曲了,大部分都是Beyond的,我是主唱。
那天晚上,我第一次站在舞台中央,唱出了自己的理想,台下的观众伸着脖子看我,就好像当年我妈唱评剧时那样。我终于明白了那是怎样一种感受——很幸福,幸福到唱着唱着自己就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很想流泪。
我看到站在角落里的父母,他们事先并没有说过要来;我还看到了我的班主任,她那天格外漂亮;还有评剧团借给我吉他的叔叔,肩上扛着他的孩子,眼里分明也有泪光。最开始他们只是静静地听,到后来变成全场大合唱,直到所有的歌都唱完了,人们还不肯离去。我们的同学、朋友、不认识的人,陆续上台唱了几首歌,我们的乐队伴奏,一片狂欢,我甚至都忘了那场“告别的见证”演唱会到底是怎么结束的了。
那场演出除去成本,我们还赚了几十块钱。几个乐手在附近下馆子,我第一次喝了酒。第二天乐队就解散了。那时候没有录像,关于那场演出的一切被我封存在一个档案袋里,里面有海报和门票的设计稿、我们的排练单、我们演出时的照片,还有演出结束后同学们给我写的字条。我经常会翻出来看看。那是我的第一支乐队,不成熟,但是无与伦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