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历史上,有很多出身草根的男青年,靠自己的努力以及“狗屎运”,一飞冲天。其实这种事情在美国也经常发生,而且更具故事性。不得不说人的运势像过山车,每次跌倒谷底时,总有一个神反转,让周围人惊掉下巴。
咱们今天要说的这位狗屎运青年,是美国第18任总统尤尤利塞斯·辛普森·格兰特。
格兰特的祖先是英国人,后来全家移民到美国俄亥俄州生活,他的父亲是普通的匠人,母亲是农场主的女儿,格兰特从小就被认为是个笨小孩儿,不擅长读书。
虽然对读书不怎么在行,但是对于动物他倒是有天生的亲切感和沟通能力。七岁时就会使用牲口,八岁就去集市上单独做马匹生意的买卖。不过他除了不会读书还没有生意头脑,太死板,甚至不会讨价还价。
他的父亲告诉他,买马匹最好是出二十美元,实在不行二十五美元封顶,结果这傻孩子直接出二十五美元,简直就是败家的典型。不过他的父亲很快发现,这孩子不会买马卖马,倒很会骑马,尤其是烈马在他手下都乖乖地听话,那他适合干啥呢?
有了,他适合当兵。
于是他父亲就托朋友,打算让儿子进西点军校。可刚进西点军校就出问题了,父亲的朋友帮他写推荐信的时候写错了名字,他本来叫:海勒姆·尤利塞斯·格兰特,那人把海勒姆这个名字给忘了。
于是直接写出格兰特母亲出嫁前的辛普森,于是他的全名变成了:尤利塞斯·辛普森·格兰特。这件事情让他很无语,但学校说如果改名就退学吧,学校很认死理,于是他也只好启用新名字。
格兰特在学校里迅速蹿红,获得了“超级骑手”的称号。不过他仅限于骑马场的表现,在交际方面他简直是一塌糊涂。格兰特非常羞怯,身材也不算高大,还不会跳舞,所以除了骑马,他平日里就是个隐形人。
因为自卑,他每天除了骑马就是看书,可看了那么多书也没考好,成绩只算是中等。毕业后在第四炮兵团当了少尉,也正是在那个时候,他遇到了最浪漫的爱情,他同学的妹妹茱莉亚看上了他,一定要跟他恋爱。
茱莉亚的父亲是法国人,而格兰特是什么?一个普通的小军官,看不到前途,脑子也不太灵光,长得也不够英俊,身材也不高大,茱莉亚嫁给他,岂不是明珠暗投?所以女方的父亲,是坚决不同意他们来往的。
但茱莉亚非常坚持,她一直爱着格兰特,两人保持着地下恋人的关系。1846 年,美国对墨西哥发动侵略战争,第四步兵团奉命南下作战,格兰特本人并不赞成这场战争,认为这是一场不正义的战争。
但他在扎卡里·泰勒将军(后来出任第十二届总统)的指挥下,作战还是努力的。泰勒将军不大注意繁文缛节,对部下比较随和,这些作风对格兰特颇有影响。
1847年格兰待所属的团拨归温菲尔德·斯科特将军指挥,斯科特也是美国历史上的名将之一,格兰特在他麾下一直战斗到1848年战争结束。在此期间,格兰特已由少尉晋升到中尉,这场战争丰富了他的作战经验,而且使他熟悉了许多南方将领,对他以后在南北战争中指挥作战很有好处。战争结束茱莉亚终于说服了自己的父亲,茱莉亚父亲答应了他们的婚事。
爱情给了他事业的动力,但没给他事业上的运气和能力。结婚不久格拉特就跟随部队到俄勒冈州,可能是因为想念新婚的妻子,他在部队老是酗酒,最后被布坎南赶回家去。
后来格兰特就过上了倒买倒卖的生活,可自从他做上生意后,家里的生活没变好反而更加艰难了,掉入了打工还债的无底洞。妻子在不断生孩子,他也只能东奔西走去打工。
中年的格兰特欠了一屁股债,家人都远离他,过得非常痛苦。19 世纪50 年代后期的美国酝酿着一场巨大的政治风暴,南北分裂的局面正在形成。1860年,主张解放黑奴的共和党人亚伯拉罕·林肯当选为总统。
南方各州纷纷退出联邦组成“南部同盟”,并于1861年4 月向北方发动战争。至此,美利坚合众国完全分裂,南北战争开始。格兰特原来是支持民主党的他的父母都是很激进的废奴主义者,然而他的妻子却是拥有黑奴的奴隶主。
而在1858至1859年,格兰特自己也买了一个30多岁的黑奴威廉-琼斯。这种情况也导致了他家庭成员之间的矛盾与不和。 1856年11月的总统选举中,他曾投票选举民主党总统候选人詹姆斯·布坎南。
他在自传中说:“我很清楚,如果一位共和党人在1856年的大选中当选为总统,那就意味着南方蓄奴州将脱离联邦,并进行叛乱活动。”聪明的茱莉亚觉得,她老公的机会来了。
她让自己的丈夫去当一名职业军人,她知道他不适合做生意,只有从军才有可能改变命运。这一次格拉特也动心了,他被生活折磨怕了,虽然不喜欢军旅生活,但他更不喜欢在皮鞋厂做皮鞋。
参军后格拉特的人生好像开了挂,他的军事才华体现在管理上,州长觉得他有才华,就让他去管理一个出了名难管的营,而他却把这个营整理得非常有条理。1861年,格兰特被破格提升为志愿军陆军准将。
后来他被林肯收归麾下,让他亲率一万七千名士兵拿下亨利要塞和唐纳尔逊要塞。由于格兰特作战有条不紊,南军直接就被打服了,想要跟他谈判,顺便提个条件。但格兰特强势拒绝,说:“只能无条件投降”,后来他被大家称为“无条件投降将军”。
他带着一万四千名南军俘虏回到林肯身边,林肯高兴的马上提拔他为少将,从此格兰特一路所向披靡,于一八六五年击溃了南军总司令"李司令",彻底结束了内战。
格兰特在战场上表现太精彩了,只败过一次,而且损失不是特别大。而他打过的胜仗根本数不清,就拿维克斯堡战役来说:这场战役对控制密西西比河流域非常重要,虽然格兰特损失了九千人。但南军伤亡了一万两千人,还有三万五千人投降,加上城中牺牲的百姓一共有五万多人被格拉特干掉了。格拉特因此一战成名,成为美国人民心目中的战争英雄,林肯亲自给他颁发勋章。
不过很快,林肯被心怀不满的敌人刺杀了,原因很简单:废奴运动侵犯了他们的利益。而后,格兰特被选举为美国总统。
他连续当了两届,到了第三届,他主动放弃了资格。
不过他的智慧永远跟经商挂不上钩,在他当总统的时候,因为对经济一窍不通引起过市民反感,不过最后大家念在他战争的杰出表现,还是让他度过了一个比较凑合的晚年。
那时美国的总统没有退休金一说,格兰特晚年经商被骗,失去了所有财富,连勋章和佩剑都给抵押出去了,又过上了吃了上顿没下顿的生活。最后国会实在看不下去了,恢复了他军衔,他才有了退休工资。临死前出版了个人自传,获得巨大成功,还清了所有外债,这是他人生最后一次开挂。
我就想问一句,前任美国总统的钱都敢坑,这美国骗子也真是够厉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