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每一个人,在开始一段恋情的时候,都希望自己的爱情能进行到底。而现实,总是令人失望。
我经历过3次这样的失望。
初恋时,我只有17岁,不懂爱情的年龄。事实上,那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爱情,只是一种异性间的好感,就误以为“爱情”了。那时我读高中,刚学过刘白羽的《长江三日》,文中有一段描述在江上观日出的壮观场面。老师布置作文,让我们写一篇《日出》。我的家乡小城,正好有一条江,在北山角下。我和他约好,第二天早晨去北山江边看日出,但我们却没有成行。那天下午放学,他和另一位同学去江边游泳,就再也没有回来,永远地留在了那里。听到这个消息时,我去死的心都有。而我们,连手都没碰过。
现在,又一个17年过去了。我经历了3次爱情,一次比一次短暂,最近的一次,只有8个月。记得有一次我们开车去海边玩,音响里放着罗大佑的歌《穿过你的黑发我的手》。我曾经非常爱听罗大佑的歌,但自从在报上看到他和相恋多年、新婚不久的妻子李烈分手后,我的爱就减了一半。
“这不能怪他,感情的可变系数本来就高,所以都是一段一段的。”他边开车边说。
我听了心里有些不舒服,反唇相讥:“这么说,我们也是一段啦?”
他听了一怔,点了点头:“是的。”
我没想到他会这么说,把身子一扭,转向窗外,一下午没和他说话。
可是后来,提出分手的却是我。
现在回过头来想他说的话,不得不承认,他说得对。爱情,都是一段一段的。
我如此,许多人和我一样,亦如此。
从时间意义上讲,能够进行到底的爱情几乎不存在。再长的爱情,也长不过生命。就算能够同年同月同日死,那也已经脱离了爱情的原意,更多地依赖道德、责任和习惯的力量。本质上,人生是一场淘汰赛,爱情亦如此。所以,相爱的长度是由行走的速度决定的。明白了这个道理,我就不再在时间上苛求爱情了。精彩的不会长久,绚丽的一定短暂。你不能什么都拥有。可惜,这样简单的道理我用了17年的时间才搞懂。
17岁的时候,我认为,爱一个人,就是可以为他去死。现在来看,这真是再傻不过了。没有什么比生命更高,即使是爱情。爱,是因为她能让我们从中汲取到营养,提升自己,让自己成长。如果不能,那就放手。这是爱的原则,也是爱的境界。
曾经有朋友问我,怎样才能成为作家?
我说:“谈3次恋爱,离一次婚,就可以成为作家了。”
这,并不全是一句玩笑话。
我能走到今天,不能不感谢我经历的3次爱情,感谢曾经爱过我和我爱过的男人。也有朋友问我:在你经历的爱情中,哪一个最好?
我毫不犹豫地回答:“下一个。”
世界上最好的爱情,就是还没有开始的爱情。已经结束的爱情,哪一个不是千疮百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