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茹喜欢在公司对面的蓝枪鱼餐厅吃午饭。她偏爱那里的牛柳饭,还有那里的爵士乐,西德尼、贝彻、邦克、约翰逊……去的多了,老板娘会把靠窗的位置特意留给她。因为在这个位置上,可以看到小小的后花园。
但是今天,程茹发现她的位置被别人占了,是个瘦瘦高高的男人,穿浅蓝的衬衫,棉质的,没有一点点褶皱,就如他的体态一样没有一丝多余的赘肉,很干净的一个人。他的面前,也是一盘牛柳饭。
老板娘为难地说:“今天客人实在多……你们俩在一张桌子上吃吧,可不可以?”
第二天,她提早一些去,但那个男人还是坐在那个位置上,只不过换了一件象牙白的衬衫。
等到第三天,他们已经很默契地同时坐在那张桌子旁了,像清风明月相逢似地微微一笑。然后谈一些无关紧要的话。
第7天,他们不再像平常那样各要一份套餐,而是分别点一两盘喜爱的小菜,拼在一起,小酌一番。但,也仅此而已。
有时,她心中有淡淡的伤感。这个人,只是在午饭时认识,萍水的缘分,何以惹得她如此伤感而温情?
她是个顺着人生正常轨道前进的女孩,不相信传奇。但是。这个有着温和眼神的男子出现了,他每天穿不同颜色的衬衫。都是淡淡的自然色,他的身体散发着清雅的香味。他酷爱爵士乐,也欣赏玻璃幕墙后花园里的花朵,是一个极懂生活的男子。
第30天的时候,公司通知说即将搬迁。搬到离这儿很远的一个写字楼。公司将补贴给每个人一份交通费,还会增加10%的薪水。大家都挺兴奋,毕竟加薪是值得庆祝的事。只有她,心里顿时灰蒙蒙一片,反反复复想的竟是不能再在蓝枪鱼餐厅吃午饭了,也不能听到熟悉的爵士乐了,不能看玻璃幕墙后的茉莉花了,不能再和他一起吃午饭了。
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可是,这个筵席竟散得这么早。她心里最柔软的地方似乎给什么拽住了,生生地隐隐地痛。直到那天中午吃饭的时候,她依然提不起精神。
“怎么啦?你脸色不太好。”他关心地问。
“没什么。”她还是没有忍住,告诉了他,“公司要搬走了。”
“哦?”他的神色立刻变得严肃起来,“不能留下来吗?”
“留下来?”她哑然失笑。“哪有这般简单,我又不是特殊人才,只是个小职员,公司没有裁掉我已是万幸,再说还会加薪水,我已经很知足了。会有别的公司请我吗?即使有,一切都要重新开始,而且薪水微薄,也不是我愿意的。”
他没有说话。
她轻轻叹了一口气:“只是,再也不能与你一起吃午饭了。不过,再过些日子,茉莉和玉兰都会谢,看着花开得繁茂,再看着花谢,心里总有些说不出的滋味。你说,我是不是很傻?”说完,她自个儿先笑了。
他似在沉思:“我朋友的公司正在聘请一位秘书,薪水很高,而且公司就在这附近的中易大厦,你愿意去吗?”
中易大厦?那是精英聚集的地方;出很高的薪水请她?她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这样会不会让你的朋友为难?我很普通,不值很高的薪水……”
他果断地挥了挥手:“你值,你一定值!”
第一次,她在他眼中看到了霸气。她微微惊恐了一下,但只是瞬间,他的声音立刻柔和下来:“明天就去试试,最主要的是,每天中午我们又能一起吃饭了。”
一阵暖暖的风吹过她的心问。原来,他也把每日中午的这一个小时看得这样重要:这一个小时让她全身心放松,可以说说音乐,说说花,聊聊童年趣事。他们就好像在松间云雾遇到。在荒郊古庙躲雨,话几句家常,喝两杯小酒。挡一下风寒,道一声平安,雨过天晴各奔东西,再相逢,依旧淡淡一笑,却抵过千言万语。
第二天,她起了个大早。穿上藏青色的套装,黑色的中跟鞋。头发挽起,像个干练的职业女性,走向中易大厦。7楼是他朋友的公司,接待小姐对她分外客气,直接把她带到董事长办公室。
她深吸一口气,忐忑地推开门。里面,端端正正地坐着微笑的他。
他穿着浅黄的衬衫,系棕色的领带,头发纹丝不乱。她惊呆了。他站起身走过来,看着她的眼睛:“我们又可以一起吃午饭了。”
她惊讶地问:“你就是董事长?”
“对,这就是我的公司。本来不想告诉你。但是,我不想失去和我共进午餐的伙伴。”
她又闻见了他身上淡淡的香味。在森森的冷气中,她终于理智地嗅出了,那是一种很高级的男士香水,不是树香。只是,在蓝枪鱼餐厅那样的地方,很容易产生树香的错觉。就像他和她默契的午餐一样,那只不过是餐厅里的神话;而每一段神话,总有幻灭的时候。
她轻轻地摇了摇头:“你永远失去了共进午餐的伙伴,我不想以后以一个讨好董事长的职员身份,小心翼翼地陪伴你吃午饭,成为赢得我们亲密的前提。当我来到你的公司后,那种时光已经幻灭了。”
“为什么?”他很吃惊。
她握住办公室的门把手:“距离是产生美好的催化剂。”
走出中易大厦,丽日晴天。阳光照得人眩晕。程茹的眼睛微微地湿了,如果她进入他的公司,她知道,要开始的肯定是一段被艳俗小说写腻了的老套爱情故事……
蓝枪鱼餐厅的茉莉花总是要谢的,只是,她看不得花谢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