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时候,我都觉得自己根本不爱了,因为生活平淡得没有一丝波澜,就算吵架、打架,死去活来,都成为平常。每一个动作,每一句话语,每一根头发丝,甚至气味、体温,皮肤的触觉,都因为太熟悉而变得平常无比,已经不会心跳了。
很奇怪,我了解7这个男人的一切,然后一切都变了。这个人跟厚来想像的完全不一样了。一点都不帅,品位一般,挑食,没有特别强项的运动,自恋,抠门,唠叨,邋遢,不潇洒,缺点一大堆,半天都说不完。可是在我心里任何一个男人都不能和他相比,比他聪明的没有他帅气,比他帅气的没有他可爱,性格比他好的身材不如他。每次都在心里做这样别扭的比较,然后在臆想中无数次出轨,可是回到现实里,还是只愿意接受眼前的这个男人,与别的男人无论玩笑开得怎样过火,但是无意中碰到他们的皮肤,都会莫名其妙地生出恶心。也只有眼前的这个男人才能给予那种无法形容的满足感,当他买一件衣服、出席一个正式的场合来问我对服装的意见,当他喜欢上我推荐的甜品,当他依赖上我的品位,当他三个小时不见到我就要到处找我……这是别人不能给予的满足感——一个人对你的需要无处不在。
于是,我慢慢变成一个俗气的女人。再也不会写风花雪月的文章了,再也不故作优雅假装斯文,再也不铺满床的衣服在镜子前比划一个小时。开始唠叨,嫌东嫌西,算计生活费如何花销,开始计较,变得不可爱。当你把这些也一一忍受下来,我想,这就是爱情了。
我想起年少的时候,那些曾经忐忑地迷恋过的暧昧:在很深的夜里躲在被窝等一个也许会打来的电话;因为日间看到你与一个女生的嬉闹而难过得失眠:因为一场并不曾约好却巧遇而同看的电影兴奋无比;因为一个慌乱的吻而不知所措。也许有过小心翼翼珍藏的礼物,和小心翼翼珍藏的心跳;也许有过自以为打破障碍而勇敢在一起的难忘;也许有过留在手机里久久不愿删除的短信;也许有过很深的绝望而在手腕上留下一生的疤痕。这一切,毋庸置疑的深刻,深刻到一生难忘。但是,有的时候,反而不愿记起。是不是这样呢?
很久以后,我坐在校门口的小吃店里吃一碗馄饨,在氤氲的热气里看到对面的男人耐心而包容的眼眸,终于明白,平淡即是爱情。就像这一碗平凡无奇的清汤馄饨,却能在这样下雨而阴冷的傍晚将我的胃熨得服服帖帖。
很久以后,我终于将你视为平常。永不回避,永不逃离,永远坦然,安之若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