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志拉上窗帘,关掉屋子里所有的灯,点燃白色的蜡烛,然后把所有的美食端上桌,摆上两副碗筷酒杯,再然后他把秦娟的照片摆上,点上祭香。
每年做这种事的时候他都会浑身发紧,就好像这样会真的把秦娟的魂招回来一样。但是,不这样做他在这一天会更害怕。
秦娟死了三年了,三年前的今天他们一起经历了那场车祸,他活了下来,可是秦娟却死了。三年来,每到这一天,他都会在家里弄一个祭堂,给秦娟安安魂。因为秦娟死亡时的样子在他的脑海里总挥之不去。
三年前是一个雨夜,今天又是-个雨夜。
王大志是秦家的上门女婿,他们夫妻开了一家小公司。像所有受气的上门女婿一样,王大志也总被秦娟压制着,他的大志根本就不得施展,连公司的法人都是秦娟。
那一天他们一起去签了小公司开张后最大一个单子,有了那个单子,他们的小公司就不再是小公司了。
可是他们也够倒霉,那天因为两个人都喝多了,再加上雨大路滑,他们的车栽下了高速公路。王大志没死,秦娟死了。王大志也并不是个没良心的人,那天是他开的车,本来秦娟是不让他喝酒的,但是因为几乎只是充当司机角色而心怀怨气的他一定要喝,还喝多了,所以才出了车祸。
因此他一直认为秦娟的死是自己造成的,他很愧疚,这愧疚就以恐惧的形式表现出来。他总觉得秦娟会怪自己。而他现在做的这件事就是他赖以安慰愧疚转移恐惧的方法。
王大志在桌旁坐下,搛了一口菜放到秦娟照片前的碗里,说:“娟啊,这是你最爱吃的,快吃吧。娟啊,我还给你叫了宫食府的肉羹,一会儿就会送来。娟啊,我想你,你想我吗?想我就打个电话给我吧。”
王大志深情地说着,但是这一次他却被自己的表演弄得后背直发麻,更可怕的是这时候突然电话铃刺耳地响了起来。
王大志浑身一颤。这电话来得太巧了吧?他心里猛然冒出一堆乱七八糟的想法。他怯怯地把目光投到秦娟的照片上,幽迷的祭香烟气后面,秦娟好像在笑,戏谑地笑。
王大志的喉咙里发出“咕噜”声。
电话铃还在剌耳地响着,混合在窗外仿佛来自三年前的雨声中,像催命的午夜凶铃。
王大志终于站起来,一步步慢慢走过去,哆嗦着拿起了听筒。
“……喂?”他说。
“你想不到吧,我出来了。”电话里传来一个尖细却颤抖的女人的声音。在雨声中显得迷离破碎。王大志没听过这个人的声音,但是那可能是因为应该是这种声音的人已经不是人了。
“……出来?你从哪出来了?”王大志觉得屋子里一下子变得昏暗阴冷了。
“呵呵呵……你知道的,不许装。”那个声音戏谑地说。
知道?自己知道什么?难道她是从骨灰盒里出来的?
“你是谁?不要搞恶作剧!”王大志愤怒地说,但很没底气。
电话里的人出了一口气:“你不相信是我吗?你是不是以为我已经死了?”
“你……你没有死?”王大志的声音颤抖着。
“是的……我没死。不,我死了。是你,是你杀了我!”电话里的人平淡淡恶狠狠地说。
“不,不是我。是车祸害死了你,我也不想。”王大志已经控制不住地相信了,他不想说出这种等于承认的话,但是话脱口而出。
电话里传来冰冷的笑声,声音变得恶狠狠的,充满阴气。
“可是……真的不是我害死你的啊。车祸,是车祸!”王大志喊道。
“是吗?哈哈哈……”
王大志说不出话了,他的身体抖成一团。是的,他骗不了自己,更骗不了秦娟。为什么他会如此恐惧?恐惧来源于心虚,心虚是因为他做过贼。
因为在那个不幸的雨夜里,秦娟本来是死不了的。
当时,醒来的王大志发现自己并没受很严重的伤,只是断了腿,而秦娟的头却被磕破一个大洞,血正从那个洞流出来,雨水正往那个洞灌进去。
秦娟居然还没有死,她用失神的眼睛看着王大志,艰难地说:“快救我,快拨120……”
王大志摸出了电话,他是想拨120,但就在那一瞬间他却忽然改变了主意。他忽然想,自己的腿伤并不足以致命,秦娟的伤却是致命的。自己如果晚一点儿打这个电话,那么自己的倒霉就可以转嫁到秦娟身上并得到补偿:公司就将是自己一个人的,法人也会从秦娟变成他王大志。他将不再受气,他将扬眉吐气。
于是他咬咬牙揣起了电话。忍受着大雨,忍受着疼痛,转过头去闭上了眼睛。
在他的身后,他仿佛能看见秦娟那绝望而怨毒的眼睛直直地看着自己,那感觉是如此强烈,强烈到现在仍紧紧贴在自己的脊背上。
他控制不住自己的脑袋不转动,控制不住自己的眼睛不去看秦娟的照片。
秦娟在祭香迷离的烟气后面的照片上和他对视着,王大志觉得那眼神如秦娟死时般绝望而怨毒。这时候秦娟的照片“咣当”一声以墙上掉了下来。
王大志“啊”的一声:“你……你回来了?你在哪儿?”
“咯咯咯……我就在门外!”电话里的声音由冷笑变成了尖笑。
与此同时,门铃狂响起来!
王大志眼睛一翻,嘴里涌出白沫,一头栽倒在地上。
送外卖的人按了十几分钟门铃。没人应,他愤愤地骂了一声,走了。
雨夜里的电话亭里,听电话听筒里“啊”的一声后忽然没了声音,她叹息一声:“不好玩。”
然后她挂了电话。愣了一会儿,她再次喃喃自语道:“你欠我的,应该还了……”然后她摘下听筒,随手又拨了一个号码……
精神病院的车在雨夜的街头仔细搜寻着,因为他们走失了一个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