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过这样一则故事:一对生活了几十年的夫妻,在近耳顺之年离婚了。分手之际,为了纪念他们曾共度的岁月,双方提议再吃一餐告别宴。菜上桌之后,丈夫挑起鱼头对妻子说,这是你喜欢吃的鱼头,并放进对方的盘子中。他几十年如一日,坚持把鱼头让给妻子吃,虽然自己也很喜欢吃鱼头,但为了所爱的人,只好改为专吃鱼尾。妻子拒绝了。她喜欢吃的正是鱼尾而并非鱼头。而几十年来,和她朝夕相处的人,正是让她吃不到鱼尾的人。
姑且不论他们之间的是非曲直,单是这种爱的谬误在我们的生活中就屡见不鲜。
我有一位同事,结婚前很爱打扮,结婚后却衣着朴素和以前判若两人。究其原因,方知她丈夫不喜欢她穿得花枝招展的。从此,她的那些漂亮衣裙全部封存在箱底。我不知道她穿自己不喜欢的衣服,心里有没有委屈,也许她认为只要丈夫喜欢就行了,其他的都无所谓。他喜欢她穿什么,她就穿什么好了。但是有一点却很清楚,她的丈夫正在按照自己的好恶逐渐地改变妻子的生活习惯。这种改变潜移默化地渗透到夫妻生活的每一个角落,每一个层面。后来,一方习惯改变,一方习惯被改变,到了最后,他们自己也弄不明白,到底喜欢的是当初的对方还是改变后的对方。
有一位男士在舞厅认识了他现在的妻子,当年她的舞姿折服了他,但是婚后他坚决不同意妻子再去跳舞,为此不惜夫妻反目。因为丈夫怕再冒出一个和他一样的选手出来,颠覆了自己的爱情王国,自己不小心去当了“二传手”。
我们常常听周围的人们说,他(她)是因为太爱你了,怕失去你才这么做的。听起来这理由似乎很感人:因为爱你,太在乎你,才这么改变你。仔细一想,好像不是那么回事:爱了就有权利让你不去跳舞,让你不穿漂亮衣服,让你吃不到鱼尾吃鱼头?……
婚姻双方,谁对谁错外人很难评判,鞋子合不合脚只有自己知道。但是,也许最不了解自己的人有时正是我们自己。
吃鱼头和吃鱼尾看上去是微不足道的小事,改变的只是对方细小的生活习惯,但不知不觉中,爱也一同改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