倦意
方朝野打来越洋电话的时候,我正和江城穿梭在七宝美食街。这里永远有络绎不绝的人群,他们吃着美食唱着歌,日子很欢乐。
方朝野出国后,我常常搭地铁光顾这条街,将自己淹没在饮食男女简单的快乐里。以前是我一个人,和江城相识后,我的身边便多了个伴。
电话里,方朝野用不容置疑的口气说:“鲁小美,我决定回国了。明天来机场接我,航班发你手机上。”
不等我开口,手机那头已经是“嘟嘟嘟”的忙音。江城大概听到后半句,好奇地问我:“领导让你去接机?”
我不想解释,于是面无表情地点了点头。
这就是方朝野,从来都是这样自信爆棚,以为全世界的人都会围着他转。要命的是,他深知,就算全世界的人都不睬他,我鲁小美也一定会不离不弃地跟在他身后,且甘之如饴。
就像此刻,因为他的一个电话,周围喧嚣的人群,以及正在拼命搜集冷笑话、试图逗我开心的江城,都成了布景。我的天地里,只剩下方朝野。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二十年来,我第一次有了倦意。
红裙
第二天醒来,我还是不自觉地打开衣橱,寻思着到底穿哪件衣服去接方朝野。
闺蜜恨铁不成钢,在电话那头叹气:“鲁小美,你要我说你什么好呢?”然后,她便挂了电话,我识趣地不再打过去。
后来,我在衣橱的角落里,翻出一条色彩艳丽的红裙,八年前的款式。中途搬了几次住所,这件衣服始终舍不得丢,一直被我视若珍宝。
就是它了。镜子里的自己,瞬间有了旧时光的味道。
搭地铁去机场,移动电视里正在播放怀旧的老歌,王菲的声音穿过人群传过来:也许喜欢怀念你/多于看见你/我也许喜欢想象你/受不了真的一起……这样的歌词,听得我一阵恍惚。
抵达机场,却被告知飞机晚点两小时。周围很多人流露出焦灼不安的表情,唯独我淡然地站在人群里。因为我一度坚信,当你热烈地爱一个人的时候,等待从来都不是问题。就像不知不觉,我已经等了方朝野二十年。所以,两小时算什么?
出站口,方朝野一身休闲T,配时尚九分裤,大大的墨镜遮住半张脸,一上来就给了我一个温暖的熊抱,然后还不忘毒舌地挤兑我:“妞,我不在的日子,你的品味怎么就退化成这样?瞧这衣服,老土了。”
说完,露出他惯有的、坏坏的、带点狡黠的、让我无法自拔的笑容。
喏,他果真不记得这条红裙。
不过那一刻,我还是既往不咎地觉得,方朝野很帅,很养眼,也很深得我心。
28岁之前,我的爱情理想,是嫁给眼前这个男人。他的心,是我最想抵达的彼岸。28岁之后,我变得不确定起来。
婚约
我和方朝野有过婚约,在我们二十岁的青春年华里。
那年,方爷爷病危。他毕生最大愿望,是想看到方朝野娶我为妻。于是,便有了这场订婚仪式。
八岁的时候,我跟随父母来到魔都,隔壁居住着善良温和的方朝野一家。因为年纪相仿,我和方朝野整天呆一块,以至于方爷爷总是开玩笑说,我是他未过门的孙媳妇。
我矜持地摇头再摇头,心里却早已乐开了花。日复一日的时光里,方朝野长成了翩翩少年,驻扎在我的心里。
订婚那天,我穿这条红裙,方爷爷将我和方朝野的手放在一起。我的心里有很多的小幸福,满得快要溢出来。
可爷爷周年忌日后,两家父母开明地说:“订婚仪式只是为了了却老人的心愿,你俩还是自由恋爱,千万别有心理负担。”
我听到方朝野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我的心,却在那一刻,超越年华地疼了起来。
那枚小小银戒,一直被我锁在柜子里。仿佛那是一个承诺,有了这样的承诺,就算方朝野现在不喜欢我,总有一天他也会回到我身边。
来日方长,我不着急。
我和方朝野的大学,只隔了一条街。没事的时候,我就去他的学校蹭饭。方朝野说我“醉翁之意不在酒”,其实是去他们工科院校蹭帅哥。
我要如何告诉他,我唯一的目的,只有他。
那些年,方朝野的身边站着各路美女,他从来没有带过那枚银戒。我曾厚着脸皮问过他,关于戒指的去向。他挠挠头,不好意思地回答,好像弄丢了。
然后,方朝野作为交换生去美国留学。那里有热情火辣的洋妞,和我视频的时候,隔段时间身后就是不同的姑娘。
有时他跟我嬉皮笑脸,说:“鲁小美,其实你才是我的大老婆。”我在地球的这端,为这句话失了神。
闺蜜说,忘掉他吧,再蹉跎下去,没人要了。可方朝野是我耗尽小半生去喜欢的一个人啊,我如何才能忘掉他?
一晃五年过去,在这场无望的守候里,我终于有了倦意。
银戒
回国第二天,方朝野马不停蹄地忙着开party,地点选在美罗城。
我决定,带江城前往。对,我还没来得及告诉方朝野,我已经有男朋友。彼时,距离我和江城确定恋爱关系,不过短短半个月。
半个月前,江城表情认真地问我,可不可以做他女朋友。思考良久,我有些忧伤地说:“你知道的,我的心里……”
江城心疼地抱了抱我,说:“傻丫头,如果你不把心空出来,我又如何挤得进去呢?”
也许江城说得对,我要将心空出来,才能爱别人,也才能给别人爱自己的机会。所以,我答应了江城。我们说好,一起努力。
那天,我和江城推开包间门,看到的却是,手里捧着一大束玫瑰、单膝下跪的方朝野。甚至我还看到,他右手中指上带着八年前的那枚银戒。
一切看起来,像是恶作剧,以及偶像剧。
显然,方朝野以及在场所有人,都没料到我会带个男人来赴宴,气氛一下子变得很尴尬。
可他是方朝野啊,那个自信爆棚的方朝野。愣了半秒后,这个我爱了很多年的男人,不慌不忙、深情款款地说:“鲁小美,对不起,让你久等了,我们继续履行八年前的婚约好不好?”
江城从身后,将我的手握得生疼。
方朝野继续说:“我知道,这些年我很混蛋。可千帆过尽后,我终于明白,只有你才是我的彼岸。所以我放弃所有,回了国,希望一切还来得及。我喜欢你,还有,我爷爷我爸妈我小姨,我们全家人,都很喜欢你。”
听得我的眼泪,快要掉下来。千帆过尽,还是你。可方朝野,你知道吗?幸福来得迟了,连快乐都不是那么痛快。
我不知道如何应付这样的局面,只好扭头跑出了美罗城。一起追出来的,有江城,还有方朝野。
信仰
闺蜜取笑我,最近一定是命犯桃花,二选一,总要选个吧。
可这,分明就不是选择题。
《晚安,巴黎》里说:你有没有爱过一个遥远的人,他从来都不让你绝望,是你继续活下去的勇气和力量。他永远是年轻的,美好的,光芒万丈的,他永远在那里,好像信仰一样。
方朝野,就是我心里的那个信仰。
如果时光倒退五年三年,或者半年,说着“过尽千帆还是你”的方朝野,也许会让我幸福得直接晕过去。
可终究,还是晚了一点点。这半年里,没了方朝野的城市,不再是一座空城。我将方朝野从我的心里一点点搬出来,给别人腾出了位置。
然后发现,我现在的爱情与生活,是健康的快乐的,是让我觉得身心愉悦的。所以这不是选择题,因为在无尽的等待中,我在这之前就已经做出了选择。
我不怀疑那一刻方朝野的真心,这样的他,可以理解为“浪子回头”,也可以理解为他的心里,也许一直有个属于我鲁小美的位置。
可这个世界上,还有个词,叫时过境迁。
方朝野颓废了很长时间。这些年,我从来没有拒绝过他的任何要求。而这次,我让他有了挫败感。方妈妈给我打电话,她唤我小美,说我是个好姑娘,是方朝野没福气。
我流了很多的泪,为方朝野,也为这么多年辜负掉了的青春。
无法否认,方朝野注定要在我的生命中,占掉很长的篇幅。但我和他,注定成不了恋人。不仅因为我已经疲倦了这样的等待,还因为我太熟悉他的过往。那些细节充沛的过往,会在日后的生活里,摧毁掉我和方朝野的那点情谊。
二十年,太沉重。
而爱情的终极梦想,不过是找个简单的人,谈一场彼此喜欢且健康快乐的恋爱,然后相守一生。譬如,那个叫江城的男人,来向我求婚的时候,我没有觉得唐突,而是很轻松地就答应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