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条件都还不错的男人同时追着宛言。公司聚餐上,宛言显摆地跟闺蜜大声嚷嚷:“荒地没人耕,耕开有人抢。”闺蜜说:“你的选择困难症又复发了呀。”
埋头吃着小青鱼的许思行横不啷当地来了句:“这么自信啊,你还是先搞清楚他们是不是真的在追你吧。”宛言的脸一阵红一阵白地说:“你算哪根葱啊。”许思行也来了劲:“爷是好心提醒你。”“用不着。”宛言把一杯酒泼到了许思行的脸上,转身离开。在场的人都愣住了。
许久之后闺蜜告诉宛言,许思行那天是因为失恋才会讲话发冲。宛言说:“失恋有什么稀奇的。”闺蜜说:“他相当于丢了饭碗,因为对方是一富婆。我看见那富婆甩了他一巴掌。”宛言说:“活该。”
事实上,追宛言的那两人都是学过军事的,常常跟宛言玩敌进我退、敌退我进的戏码。宛言对他们一有好脸,人家立马就摆起大爷的范儿。宛言但凡板起小脸,他们就又都贴了上来。
几次三番,宛言便腻了,直接把他们PASS掉。
那天,宛言在地铁里遇见许思行,她本不想理他,可他却打了声招呼,跟个没事人似地坐在她身边。
是怎么化敌为友的?她对他的深度鄙视是怎样被他扭转于无形的?宛言现在记不清楚了。反正她记得当时她跟他说过,自己一穷二白,不可能帮助小白脸完成任何人生理想,亦不可能跟个同样一穷二白的人裸婚。
许思行脖子一梗:“姑娘,你真是想多了。”宛言说:“得,那就不想了呗。反正又成了荒地,闲着也是闲着,有个人陪吃陪喝,讲个笑话逗个乐子也不错。”他们似乎有了某种默契,再次相处时则显得无比轻松。
宛言放弃了以前在男人面前装淑女的把戏,她在许思行面前素颜光脚披头散发,甚至吃起东西来也是狼吞虎咽。许思行会拿掉她嘴角沾着的米饭,会递条毛巾让她擦脸,甚至会花半天时间帮她打扫乱糟糟的房子。
宛言问他:“你是不是以前给富婆当宠物时养成的这习惯?”许思行的脸由白变红,说:“是的,你真是有福了。我若不在你这里练练,就会变得生疏的。”宛言揪着他的耳朵说:“人家有脚有手,你也有脚有手,干嘛放着人不做,偏要做个宠物啊。”许思行无语。
许思行拿着摇控器乱按,电视画面跳转到某电影,故事讲述的是一男一女光鲜亮丽地混迹于五星级酒店,目的是钓到有钱人,结果他们都走了眼,把对方当成有钱人。剧情有点搞笑,可是许思行和宛言都没笑出来。许思行甚至还骂了句:“怎么就连电视都配合着你打击我呢。”
宛言转过头,他们四目相对,她说:“吻我。”许思行没有客气。
他们逛街时,宛言会给许思行买衣服。回到家后,许思行很认真地找出购物小票把钱一分不多一分不少地放在茶几上给她。许思行没给宛言送过一份礼物,就算遇到卖花的小女孩,他都不肯掏出2块钱为她买上一枝玫瑰。宛言看得出来,许思行在这份爱情里,变得小心而又精明。
一次,宛言恼了,骂着让他滚。许思行就真的好几日不出现,非得宛言打电话过去,假装什么都没发生似地整出一件事情来,让他来帮忙。许思行来了也不提之前的事,而是很认真地疏通马桶。
末了,他不咸不淡地说了句:“以后堵马桶要用点好通的东西,塞只袜子下去,意图也太明显了吧。”宛言哭了起来,许思行手脏没法给她安慰,她从背后抱住他的腰,说:“你拽什么拽,难道就不能先低个头吗?我又没赖着要嫁给你。”
宛言抱着的身体微微颤动,她发现许思行在哭。许思行说:“宛言,你有什么了不起的,难道就不能嫁给我吗?”宛言说:“真的假的?”许思行没有回答。
宛言只知道许思行是在舅舅家里长大的,因此她很想知道许思行的过往。可任凭宛言怎么威逼利诱,许思行就是缄口不提自己的父母。
某天下班,宛言在黄昏的冷雨中看到许思行撑着一把伞来接她。宛言觉得他猫着腰、身体向前倾的样子看上去很可怜,她不禁自问,自己真的要跟他这么不黑不白地混下去吗?当许思行拉着她的手走过斑马线时,宛言又想,或许就这样走下去也不错。
当初狂追宛言的一个军事男不知怎地回过神来,又策马扬鞭追起了宛言。送花、送巧克力,就连宛言喜欢的梁静茹的演唱会门票他也弄来了。宛言跟军事男去看演唱会,她手里挥着萤光棒,嘴里跟着梁静菇唱《没有如果》:“如果我说爱我没有如果,错过就过你是不是会难过……”她突然泪流满面。
宛言作了个重要的决定,她要跟许思行说再见。许思行眼睛红红地说:“宛言,我从来没有用爱情,亦没有用身体去跟你索取任何东西,你知道吗?”宛言替他擦了擦眼泪,说:“傻瓜,我都知道。我也清楚自己能给你什么,但我不想这么做,因为我害怕这背后藏有不透明的心机。”
许思行脸色先变青又转白,他转身离开。天下着雨,他忘了带伞。
都已不是青春年少,宛言跟军事男的进展有些风驰电掣。他躺在她的床上揽着她的肩膀说:“没想到你这么容易被拿下,猫捉老鼠的游戏一点都不好玩。”
宛言的目光犀利成一把刀,军事男仍不知闭嘴地说:“公司里的男同事都打赌说,谁要做上老板的乘龙快婿,大家就集体出钱请他去五星级酒店住总统套房。”宛言恼怒了,一脚把他踹下床。不论是打赌,还是他知道了她是老板女儿的身份,这些都是宛言忌讳的。她也终于明白,他们追她追得似是而非。
城市这么大,把一个人丢进去,就跟一滴水落进海里一样。宛言仍然坐那趟地铁,却再也没遇到许思行。
这愈发证实了闺蜜的说法。当初就在宛言决定要跟许思行挑明说她爱上他时,闺蜜迎头给她浇了盆冷水,说:“宛言,你当别人不知道你是啥身家啊?你以为你不穿名牌不开车不住公寓,你就是一平民老百姓家的孩子啦?许思行门清着呢,他们的触觉天生就敏感。”
宛言清醒了一下,她觉得自己还真没本事去改变一个男人的价值观。没准那天他是故意在地铁里与她相遇的。一想到这,她的心就像被刀割成了很多碎片一样。紧接着,她出国了。
在异乡,她遇到个傻乎乎的老外,3天后他们闪婚。
宛言回国已是2年后。
她见到了发了福的闺蜜。闺蜜说:“早知道你嫁给体味那么重的老外,我当初就不该搅和你跟许思行的事。”宛言心里咯噔一下,问:“你搅和什么了?”闺蜜吞吞吐吐了好半天,终于说:“好啦,反正咱都这么老了,说出来也没关系。当初我都整拧了,许思行根本没有傍富婆。我看到的打他巴掌的那女人其实是他妈。”宛言“哦”了一声。
闺蜜又说:“他后来回家乡了,在小城的报社里上班,据说娶了个开花店的姑娘。去年他来这里出差时碰到我,于是问起你。我问他当初为什么不向你表白,他说他没条件配不上你。而且为了你好,他可以退出。”
一丝淡淡的笑浮在宛言的脸上,她问闺蜜:“你在哪儿做的发型,挺好看的。”
闺蜜显然不想扯开话题,紧接着说:“许思行最后还说了句挺打动人的话,他说,你若安好,便是他的晴天。”宛言又“哦”了一声。
她从咖啡厅走出来时,很晴很晴的天却突然下起雨来。她扬起脸,脸上的泪水跟雨水混在了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