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若英嫁了,跟陈升五毛钱关系都没用。女人瞎了眼睛,才会嫁给“拜类”。此“拜类”当然非彼败类,彼败类不值一提,此“拜类”更是不如不提。
嫁给“拜类”实在是一项最不划算的工程。经济和心理统统一边倒,地位自然就放不上天平了,从此天下大乱。
伊能静当初非常崇拜庾澄庆:“每次演唱会我都会坐在观众席上看他,他是属于所有人的!他就是万兽之王!”结果呢,两人各自去太阳底下捉虱子去了。
嫁给“拜类”以后,女人多半是低眉顺眼,大气出得不怎么爽快不说,还要忍受别的女性对他的明枪暗箭,从此像间谍一样多了一份工作,比联邦密探还要繁忙。最令人抓狂的是,“拜类”男人被宠坏了,往往胸怀大志,弱水三千不取一瓢饮,所以大多数时间你只能坐在空房里发思古之幽情,独怆然而涕下。我有个写诗的朋友,凭几首歪诗和校花共结连理,没过几年,他又凭几首歪诗和女学生搞在了一起。
其实公平地说,“拜类”男人既然能让女人拜倒在牛仔裤下,自然有自己独特的一面。不只在个性方面独特,在生活细节方面自然也是独特万分,许多“拜类”往往还有些让人不能容忍的怪癖。有些女人嫁给“拜类”之前,他所有的缺点都是闪光的,生活在一起时间长了,天天大眼瞪小眼,就无法容忍那些怪癖似的缺点了。“拜类”男人还在任何场合显示多情,我认识一个男人,连喝茶都不肯喝彪形大汉端来的,非花容月貌不举杯。
崇拜是人生最冒险的事。“拜类”男人就像被偷去盖子的窨井,女人一旦不小心掉了进去,一生就此葬送,命好的即使爬了上来,也早已花容不再,满面污泥,再回首已是百年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