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从初中时就喜欢隔壁班的一个男孩子,每次班上调整座位时她总是自告奋勇得要求坐在靠在室外走廊的那一排位置。那个时候班主任总是喜欢站在外面的走廊上透过窗户监视着里面学生的一举一动。毫无疑问,她的位置是最危险的,但她并不介意,她,以此为乐。
他从走廊的一头走到另一头一共是二十一步,期间她心跳15次,深呼吸5次,做沉思状3次。她从未抬过头向外看过,只是用眼角余光关注着那抹身影直至消失不见。她想,自己就这样喜欢着吧。
高中文理分科后他从邻班男孩一下子变成了邻桌男孩,她小心翼翼的和他保持着距离,还是依然用眼角的余光看着。她想,他离自己这么近万一自己失态了怎么办?
后来高三散伙的庆功宴上她举着杯向另一桌的他敬了一杯,那时,他正搂着女朋友举杯豪饮,畅谈未来。她想,原来这么快就要分开了。
她最后去了南方的一个城市念大学,而他,则是和女朋友一起去了国外,她所不知道的城市。她想,就这样失去了联系啊。
毕业后她一边打工一边环游世界,一直没有安定下来。在她游历玩最后一个国家时,彼时,她已近三十岁了,她突然怀念起长大的小镇,毅然收拾行装买了回国的机票。
她是在接侄子放学回家的路上遇见他的,彼时她已经挺着7个月大的肚子,而他,手中正牵着一个粉嫩的小女孩。很显然,他并没有认出她,只是匆匆一瞟就擦肩而过。她忽然想起,他们是同乡,只不过一个住在街头一个住在街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