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禹锡,是唐朝中期一位杰出的诗人。他出身于
书香门第,才学过人,气度非凡。他十九岁游学长安,二十一岁考中进士。在朝廷任职期间,他曾参与政治改革,改革失败后,被贬为朗州(今湖南常德)司马,后来屡经迁徙(xǐ),又被外放为苏州刺史。
到了晚年,刘禹锡回到了京城长安。当时长安城中还有一个诗人,名叫李绅。李绅做过司空,十分富有,喜欢讲排场。他对刘禹锡的诗名仰慕已久,当刘禹锡回京时,就把刘禹锡请到家里来,摆了丰盛的酒席招待他。酒过三巡,李绅又叫来歌女演唱助兴,并让她们为刘禹锡殷勤敬酒。面对如此奢华的场面,刘禹锡想起自己命运的坎坷,无限感慨涌上心头,情不自禁地吟出了一首七绝:
高髻云鬟宫样妆,春风一曲杜韦娘。
司空见惯浑闲事,断尽江南刺史肠。
诗中第一句描写歌女的装束,第二句写歌女唱的曲子,第三句说司空李绅已经见惯了这种场面,第四句抒发自己的凄凉感受。
成语“司空见惯”就是由诗句“司空见惯浑闲事”缩略而成的,原意是指司空李绅见惯了这样的场面,不觉得奇怪了。后来,人们常用它来比喻事情十分常见,不足为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