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2021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2021年(春季)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黑教师函【2021】67号)要求,现就我市开展2021年(春季)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五大连池市户籍、居住证(在有效期内),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负责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
(二)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条件。
(三)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申请语文学科普通话等级要求为二级甲等及以上)。
(四)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二、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一)网上申请程序
申请时间(2021年4月20日至5月14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根据提示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报名。
中国教师资格网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二)现场认定程序
五大连池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于5月6日至5月18日期间进行。
申请人提交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
3.《个人承诺书》(申请人提前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或申报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4.体检合格表(表格由申请人网上自行下载,正反面打印)。五大连池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五大连池市中医院,体检时间:2021年5月6日早7:30(空腹),逾期不参加体检者,取消认定资格,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5.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
7.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
8.近期本人1寸彩色免冠正面白底证件照1张(须与系统中上传的电子照片为同一底版),并在照片后标注姓名及身份证后4位。
三、相关要求
1.简历信息填写要求:按照时间先后顺序从本人初中毕业后填起,不得空项,至少两条,最多八条,必须填写到至今。简历超过8条的,删减前边的简历保留至8条为止。
2.个人诚信要求:凡申请认定人员,必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并保证符合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类别、认定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不实或虚假信息。因提供虚假或不实个人信息造成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由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并依据个人诚信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3.疫情防控要求:按照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采取合理方式,安全有序开展认定工作。申请人须严格按照认定机构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四、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和联系电话
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5月6日至5月18日
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现场确认地点:五大连池市教育局301室(朝阳大街311号)联系电话:0456-2836016五、未尽事宜,按照黑教师函(2021)67号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1:教师资格认定档案材料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vOj_Q9KBYzpszCJsIhcm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