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学》课程标准 一、课程概述 家庭教育学是教育学的一门分支学科。它的研究对象是在家庭范围内实施的教育活动,即探求家庭教育的规律及其运用的学问,如了解什么是家庭教育,家庭教育的特点,中国家庭教育的传统精华,家庭教育的制约因素,家庭教育的原则与方法以及独生子女的家庭教育问题,提供具有普遍意义的家庭教育方法,以指导家庭教育实践的一门学科。 家庭教育学是教育类、心理类专业的选修学科。它在庞大的教育学科中的地位虽然没有普通教育学、教学理论、德育理论、学校管理学那么显要,属于更次一级的学科,但在现代社会《家庭教育学》课程标准,尤其是在独生子女越来越多的情况下,广大的家长们都很重视家庭教育,家庭教育学显示出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它在儿童良好行为习惯、良好道德品质、以及良好个性品质的培养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而获得了更重要的地位。家庭教育学的前置课程是普通教育学、基础心理学、儿童发展心理学、教育心理学。可以说,家庭教育学是这些基础学科在一定的家庭文化背景(情境)中的应用。因此,它主要是一门应用性、实践性、规范性的学科。 这门学科的重点是要学生(学员)了解家庭教育的制约因素、原则,并能掌握一些方法运用到具体的实践中,因此它对每个家庭甚至整个民族未来公民素质的发展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二、课程目标 1.知道《家庭教育学》这门学科的性质、地位和独立价值;知道这门学科的研究范围、学科框架。 2.通过讲解、思考与探讨,使学生对家庭教育的特点、家庭教育的制约因素、家庭教育的内容有一个大致的了解。 3.理解中国传统家庭教育中值得借鉴的部分,并能联系今天家庭教育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 4.理解为什么家长的素质、家庭环境、家长的态度、社区环境会影响家庭教育的效果。 5.理解并掌握家庭教育中的基本原则与一些切实可行的一般方法。 三、课程内容和教学要求 这门学科的知识与技能要求分为知道、理解、掌握、学会四个层次。这四个层次的一般涵义表述如下: 知道———是指对这门学科和教育现象的认知。 理解———是指对这门学科涉及到的概念、原理、因素的说明和解释,能提示所涉及到的家庭教育现象的形成原因以及各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 掌握———是指运用已理解的概念和原理说明、解释、类推同类家庭教育事件和现象。 学会———是指在理解的基础上独立地运用某些家庭教育的基本原理与方法去分析或解决一些具体的家庭教育问题。 教学内容和要求表中的“√”号表示教学知识和技能的教学要求层次。 本标准中打“*”号的内容可作为自学,教师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要求或不布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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