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获悉@高考生 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开始,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开始了,4月25日前,各高中学校组织符合条件考生完成网上报名申请,力争动员符合条件考生应报尽报。
高校专项计划旨在定向招收边远、脱贫、民族等地区县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是国家为畅通农村和脱贫地区学子纵向流动而开辟的渠道之一。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精神,2023年继续实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
2023年我省高校专项计划报考生源范围和报考资格条件是:西宁市城西区、城东区、城中区、城北区和青海油田以外各考区的农(牧)业家庭户籍(不含从省外迁入我省的考生),在本省中学(西宁市城西区、城东区、城中区、城北区中学和青海油田中学除外)实际就读高中三年并具有学籍,在户籍所在地参加2023年高考报名的学生。集体组织在省外办班但学籍保留在省内的考生,不具备专项计划报考资格。从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学校名单可在“阳光高考”网站进行查询,由于各招生院校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不完全一致,请各地及时组织考生登录报考院校网站,查阅清楚高校专项计划的具体安排,相关报考时间、审核要求以高校招生简章为准。
4月5日前,各地招办在阳光高考平台()下载承担高校专项计划招收院校的《招生章程》,并宣传到辖区内符合报名条件的所有考生。
4月25日前,各高中学校组织符合条件考生完成网上报名申请,力争动员符合条件考生应报尽报。
5月20日前,省招办将报名考生信息数据库分解至各考区招办,各考区招办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户籍、学籍资格审核。
5月31日前,高校在阳光高考平台下载申请本校且户籍、学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信息,确定参加学校考核考生名单,并将考核名单数据库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同时在本校招生网站公示。
省、市州、县(区)招办对符合条件考生的信息进行公示。各考区所有享受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的考生信息(包括考生姓名、性别、学籍学校、就读学校、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信息)必须进行逐级公示。省招办在“青海省教育考试网”对全省审核通过高校专项计划考生名单进行公示。
报名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待高考成绩公布后,高校专项计划院校志愿与普通类院校志愿同步填报,并采取网上填报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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