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
拟录取后信息(录取类别、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手机号)有变更的,可到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信息管理系统()中按要求注册修改,并于5月10日前完成修改,说明如下:
一、信息修改按拟录取批次进行
本月15日早上9时开通系统,可修改的拟录取信息的考生为:
1.推免生;
2.已在我院院官网公示拟录取的一志愿考生;
3.2023年4月14日17时前在调剂系统中接收我校待录取通知的考生;
4.后续持续更新。
二、录取类别修改
1.所有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非全日制考生录取类别只能为定向就业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拟录取信息修改的通知,请这两类考生到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定向协议()(附件1)并与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2.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专项的考生,必须为定向就业,并按国家规定签订《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附件2)。
3.报考类别“定向就业”的全日制考生,请将定向协议中的定向单位及定向单位所在地补充到我校信息管理系统中;若考生需要更改为“非定向就业”,需在管理系统中删除原来的定向就业单位,将录取类别更改为“非定向就业”,然后填写《关于修改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申请》(附件3),填写后将附上身份证照片的申请表发至邮箱:。
4.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需要更改为“定向就业”的,请在我校信息管理系统中填写定向单位名称及选择定向就业单位所在地,,然后填写《关于修改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申请》(附件4), 填写后将附上身份证照片的申请表发至邮箱: @。
所有的定向就业协议必须于4月29日前邮寄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更改类别时注明用到身份证复印件的请一并邮寄;若在此之前已邮寄了协议的,只须在管理系统中按要求修改类别就行。
备注:
1.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邮寄到研招办的材料如下:1.定向协议一式3份;2.身份证复印件;3.户口本有公安局盖章的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4.学生证复印(应届生提供)
2.邮寄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研招办,321办公室收,0773-。
3.推免生不能修改录取类别。
三、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手机号修改请按管理系统中的《录取考生信息修改操作流程》进行修改(修改地址必须详细,具体到省、市、县(区)),修改后不需要邮寄证明材料,我校录取通知书发放将按新的地址邮寄;若地址、电话没有变动则不需修改。
附件: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招收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doc
附件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pdf
附件3:关于修改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申请.docx
附件4:关于修改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申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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