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放学时间,不少学校门口都会出现举着“××午托”之类牌子的人员,接孩子们去自家机构吃饭、午休。在家长普遍工作繁忙的今天,校外午托机构解决了家长们的燃眉之急。然而我市出台《惠州市校外托管机构服务和监管工作指南(试行)》解决家长后顾之忧,它们存在的卫生、食品、消防、管理等诸多问题也让家长忧心。校外托管机构如何规范管理才能更好地发挥它们的作用呢?
日前惠州市教育局牵头制定了《惠州市校外托管机构服务和监管工作指南(试行)》(下称《指南》),为全面加强校外托管机构服务管理提供了惠州方案。
此前,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试水校内午托的做法,引发强烈反响,家长纷纷对教育惠民措施点赞。此次《指南》当中再次提出,各学校要大力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克服困难,因地制宜,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早(中)餐和午休服务,下午放学后开展第二课堂、作业辅导等课后服务;校内课后服务的时间要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通过校内校外的工作,双管齐下,解决家长接送学生、辅导作业的困难。
双职工家庭只能让孩子托管
“想到每天接送孩子,就心烦。”虽然刚开春不久,惠州的天气已经很热,在惠州市第十一小学金榜分校门前,等着接孩子回家吃午饭的王女士看起来很烦躁。
王女士是全职太太,每天的时间基本都耗在接送孩子上。“早上送孩子上学,然后买菜回家、打扫卫生;把饭菜准备好后又去学校接娃,回家吃午饭;休息一会儿又送去学校,我自己再赶回家;下午放学又去接……一天算下来,我来回学校要八趟。”
对很多双职工,特别是没有老人帮忙的家庭来说,接孩子回家吃午饭更是不可能。“我们11点半下班,孩子11点20分放学,飞着也赶不及呀。”小杰妈妈无奈之下,只能送两个孩子去午托。
每到放学时间,惠州各个小学门前便出现几位举着牌子的特殊“家长”,他们拿着名册一一负责接送来自不同年级、班级的学生。他们就是校外托管机构负责接送学生的工作人员。孩子出校门后,都会找到自己所在的机构,等到工作人员清点完人数后,大家排好队,到离学校不远处的校外托管机构吃饭、休息。
“校外托管机构其实已经成为非常必要的存在了,那么机构工作人员的素质、职业操守、安全管理办法、行业监管等就应该很到位,就应该政府出面,有部门负责。”希希妈妈说,现在压力那么大,家长要兼顾工作和孩子,一天4次接送,没人在家里做饭给孩子吃,只能依赖午托机构。
小杰妈妈的两个孩子都在午托,一个人一学期要2800元,价钱虽高,但父母可以安心上班了。相对于价格,家长更关心午托的安全问题,包括人身安全和食品安全。还有家长希望合理安排孩子的午休时间,在吃饭午休之余,也可以提供健康有益的休闲、阅读等活动。
托管机构数量多 质量良莠不齐
据统计,我市校外托管机构近2000家,主要分布在我市各中小学周边,质量良莠不齐。
市第十一小学金榜分校附近的一家机构开在别墅里。上学时间,孩子们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排队出门。机构墙上贴有各种证件,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这里目前有80多名学生,有包括男女生宿舍、餐厅、图书阅览区、自习区等设施。学生分高低年级、分男女入住,上下床,收费2800元一学期,目前低年级男生已经满员。
去年5月,王女士开在仲恺第二小学附近的学生服务中心营业,中心两层大概有400多平方米,70多名学生,每学期每人2480元。“我们有营业执照、消防验收意见书、食品经营许可证,工作人员都持有健康证。”
王女士说她的服务中心主要为学生提供午托和晚托,之前使用的是双层床,为了学生的安全,已经全部换成单层。“我们会限定招生人数,争取给同学们提供更安全和舒适的环境。”
对于《指南》的出台,王女士觉得非常有必要,特别是一些详细的服务和管理指南,能让校外托管市场更加规范。
对托管机构监管 学校扮演重要角色
在走访中,不少托管机构和家长都表示,希望能够理顺托管机构的管理机制。此次《指南》也用了大篇幅明确托管机构的监督和管理。除了政府部门之外,学校也在其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比如《指南》要求,学校应当在每学期开学前一周内到校园周边的校外托管机构开展实地检查,查看证照资质、食品安全营养、卫生及治安等情况,告知并督促校外托管机构做好新学期托管服务准备,列席学校开学筹备会,到学校进行信息登记。
学校于开学后两周内填报《校园周边校外托管机构基本情况汇总统计表》,统计本校参加校外托管的学生情况,建立《校外托管学生名册》,并将上述两个表格报送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综治成员职能单位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与市场监督管理、卫生健康、住建、消防等职能部门及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共享信息。
同时,学校要将校外托管机构纳入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主动配合属地政法委及职能部门做好校外托管机构监督管理,每学期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组织一次以上联合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督促校外托管机构落实主体责任,限时整改。对安全隐患较大、条件较差、不具备整改条件的校外托管机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对于参加证照不齐、存在安全隐患托管的学生要劝返。
市、县(区)教育局每学期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校外托管机构安全和服务情况,以及学校落实日常监管情况开展一次专项督导检查。
值得一提的是,《指南》还要求学校在工作日派值班员随机选取校园周边校外托管机构,开展陪餐和检查,对每家校外托管机构的抽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或其他不利于学生成长问题要现场指出,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进行查处。陪餐餐费参照学生用餐标准支付,费用由学校按照相关规定报销。
每学年学校要组织家长、社区工作人员、职能部门人员对校园周边的校外托管机构进行综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通过学校网站、公示栏等渠道进行公布。
与此同时,《指南》也提出,各学校要大力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克服困难,因地制宜,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早(中)餐和午休服务,下午放学后开展第二课堂、作业辅导等课后服务;校内课后服务的时间要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通过校内校外的工作,双管齐下,解决家长接送学生、辅导作业的困难。学校全体教职员工不得参与设立校外托管机构,不得为校外托管机构提供宣传广告推介平台或招生,不得在校外托管机构有偿兼职或参与有偿家教。
接下来市、县(区)教育局将牵头,成立学生托管服务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主动接受监管,促进学生托管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严格要求安全保障和食品卫生
孩子在午托机构内的安全保障是家长最关心的问题。《指南》在管理措施、食品卫生、安全培训等方面进行了严格要求。
根据《指南》,校外托管机构对托管学生应当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包括实行封闭式管理;在门口、室内人员集中区域(宿舍、就餐区等)以及食堂操作间等重要区域设置视频监控,视频监控资料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全程照看托管学生,严防在托管期间发生暴力、欺凌等侵害学生事件;安排专人接送托管学生,保障学生往返安全;就餐、休息期间全程看管,女生宿舍不得安排男性工作人员管理等。此外,校外托管机构必须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常见传染病的预防工作。
食品安全方面,校外托管机构要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实行分餐制;科学合理安排营养餐,并公示菜谱;要做好食品采购台账记录并保留两年以上。不得采购来源不明的食品和原料;不得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冷加工类糕点;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不得外购烧腊制品。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得少于125克,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等信息。留样食品应当存放于专用冷藏柜并上锁,保存48小时以上。
校外托管机构通过第三方企业配餐的要选择有合法资质的集体配餐企业,要优先选择通过或ISO 体系认证和已建成“互联网+明厨亮灶”的单位供餐,并索取供应商证照和配送票据,建立台账。
此外,校外托管机构负责人应当积极参加相关部门和学校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消防、治安、卫生、应急等安全会议、培训和演练。每学期应当对本机构工作人员进行2次以上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并建立台账。学校应当加强指导,将有关安全管理制度、文件及时抄送校外托管机构。
学校走访排查周边托管机构
新规下发到各校后,我市已有不少学校第一时间行动起来,对周边托管机构进行走访排查。
惠州市第八中学收到《指南》后,立即做了“学生在校外托管机构情况调查”小程序,要求家长写明小孩是否在校外托管,写明名字和地址。“经调查,学校有100多位学生参加校外托管机构。”该校相关负责人说,学校还对周边托管机构进行了排查摸底,统计出学校周边有30多家午托、晚托、辅导机构等托管机构,填写校外托管机构汇总统计表,并指定专人负责,逐一建档管理。
“我们实地走访了学校周边的托管机构,查看了证照资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营养、卫生及治安等情况,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或者其他不利于学生成长的问题进行现场指出。”该负责人说,学校还给每家托管机构派发了《指南》文件,主动告知配餐检查等事项。
3月10日,惠州市富民小学联合江北派出所、江北街道办事处安监所、综治办等单位组成工作组,对校外托管机构进行了安全专项检查。联合检查人员就各托管机构的经营资质、招生人数、消防安全隐患、从业人员资质、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校外托管机构提出意见,敦促其限期整改。“希望通过多部门联合检查,规范托管机构餐饮、管理秩序,保障学生饮食安全、休息安全,为学生建立起一道安全防护门。”该校相关负责人说。
对于学校的“强势介入”,家长表示欢迎,认为是给校外托管上了一道“保险锁”。家长欧女士说,学校对校外托管机构进行信息登记,有利于引导家长选择证照齐全、管理规范、服务优质的机构。“特别是学校对托管机构进行检查,并开展陪餐,这个举措很好,有利于托管机构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
确保托管机构 “有人管,服务好,能安全”
Q:
《惠州市校外托管机构服务和监管工作指南(试行)》的出台,有什么背景?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学生放学后的接送、用餐、休息、看管等需求日益增多,我市出现了众多临时托管机构。托管行业是一种新兴的社区、家政服务,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群众需求,解决了很多家长因各种原因无法按时接送子女上放学的燃眉之急。但由于国家、省还没有相应统一的管理办法,行政监督主体单位不明确,校外托管机构服务和管理标准不明确,在卫生、食品、消防、管理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
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教育局立足职能实际,主动担当,统筹牵头,制定了《惠州市校外托管机构服务和监管工作指南(试行)》,着力构建“学校——机构——家长”三方联动机制,全面加强校外托管机构服务管理,确保托管机构“有人管,服务好,能安全”,保障广大学生平安健康。
Q:
此次《指南》有哪些亮点?
《指南》按照“校内校外,双管齐下”的工作思路,全力解决学生课后午餐午休问题,逐步建立“校内基础保障,校外优质多样”的良好服务环境。
1.完善综治管理机制。学校将校外托管机构纳入校园及周边综治管理,每学期开学初摸排掌握校园周边校外托管机构服务管理情况,做好信息登记。学校加强对校外托管机构的指导,邀请参加学校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消防、治安、卫生、应急等安全会议、培训和演练。
2.推动午托规范服务。学校通过网站、公示栏、家长会等方式向家长公示校园周边校外托管机构信息,引导监护人选择证照齐全、管理规范、服务优质的校外托管机构。
3.开展陪餐监督检查。学校组织值班员在工作日随机选取校园周边校外托管机构开展陪餐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或者其他不利于学生成长问题现场指出,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4.督促机构公开信息。托管机构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立公开公示栏,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消防合格证明、员工健康证、业务部门监督检查记录等信息。
5.建立综合评价机制。每学年学校组织家长、社区工作人员、职能部门人员对校园周边的校外托管机构进行综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通过学校网站、公示栏等渠道进行公布。
6.强化托管行业自律。市教育局推进成立学生托管服务行业协会,发挥行业自律作用,促进学生托管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7.推进校内午餐和午休。要求各学校大力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克服困难,因地制宜,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早(中)餐和午休服务,下午放学后开展第二课堂、作业辅导等课后服务;校内课后服务的时间要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
新规
“二十三条”完善校外托管机构监管
《惠州市校外托管机构服务和监管工作指南(试行)》出台,将惠州市辖区内的校外托管机构均纳入服务监管范围。其中所指“校外托管机构”,是指在学校以外为中小学生提供上(放)学接送、用餐、休息、看护等服务的机构。《指南》要求,校外托管机构不得开展有偿文化教育培训和学习辅导活动;开展有偿教育培训和学习辅导的,按校外培训机构有关规定执行。
《指南》通过二十三条规定,对校外托管机构的资质条件、服务要求、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要求。
按照《指南》,校外托管机构应当取得营业执照、消防验收意见书或证明、食品经营许可证(不自行配餐的除外)后,方可开展托管服务。校外托管机构应设在建筑物的一至三层(不得设置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周边50米范围内无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活动,设计、施工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场地建筑面积在80平方米以上,人均住宿建筑面积在3.5平方米以上。保证单人单铺,严禁通铺;低年级(小学1-3年级)不可使用上铺,有双层床的过道应当铺设软垫。应当分别设立独立的男女厕所。新建(新装修)的校外托管机构须有甲醛检测合格证明。
人员配备上,校外托管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托管2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2名以上工作人员,每增加20名托管人数,应当相应增加1名工作人员。
《指南》还提供了《托管服务委托协议书》样本,要求校外托管机构与托管对象监护人签订协议书,明确委托期限、收费价格、双方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协议书一式三份,校外托管机构、托管对象监护人各执一份,校外托管机构汇总送学校一份。
另外,校外托管机构也在每学期开学前一周内填报《惠州市校外托管机构基本信息登记表》,并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提供餐饮服务的机构)、消防合格证明、托管学生花名册、托管服务协议等材料一并汇总送托管学生所在学校。
学校应当汇总校园周边校外托管机构登记信息,在开学初及时通过学校网站、公示栏、家长会等方式告知家长,引导监护人选择证照齐全、管理规范、服务优质的校外托管机构。
来源 | 惠州日报
惠州教育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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