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石油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西安石油大学是西北地区唯一一所以石油石化为特色的多科性普通高等学校,是陕西省人民政府和国家三大石油公司共建院校、陕西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院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自主招生院校。
学校学科特色鲜明,学校针对国家能源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西安石油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大力开展科学研究,科技实力不断提升。建有41个国家级、省部级科研基地,1个省级重点科技创新团队,9个陕西高校青年创新团队,形成了油气勘探理论技术与工程应用等7大特色优势科研领域。学校有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其中“石油与天然气工程领域”获“全国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特色工程领域”荣誉称号,是陕西省博士后创新基地。学校设有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0 1
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紧跟学术前沿,具有国际学术视野,较强的开拓精神、创新和跨文化能力,能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0 2
招生计划
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最终下达指标为准。我校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按照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考生录取比例为15%-20%。
0 3
招生方式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分为普通招考和“申请-考核”。普通招考面向全日制非定向就业考生和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申请-考核”仅面向全日制非定向就业考生。
0 4
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详见《西安石油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0 5
学制及学习年限
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含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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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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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招考方式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学术不端行为及其它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有关要求。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3.硕士专业应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
4.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5.现役军人报考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
6.满足招生学院(以下简称“学院”)规定的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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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考核”申请人除满足“普通招考”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近5年(截至2023年4月2日,下同)英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425分;
(2)雅思()≥5.5分;
(3)托福()≥75分;
(4)美国研究生入学考试(GRE)考试分析性写作部分达到3.5分且文字推理、数量推理两部分分数之和达到308分。
不满足规定英语水平的,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英语考试,且成绩须达到学校划定的分数线。
2.申请人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科研能力和培养潜质,近5年学术成果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应届硕士毕业生或获得硕士学位2年内的申请人,作为第一作者在核心及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与申请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
(2)获得硕士学位2年及以上的申请人,近5年科研成果须满足:其中条件①为必选项,②-④任选1项
① 作为第一作者在核心及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与申请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
② 获得国家级科学技术奖(有证书);或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排名前五、二等奖排名前三、三等奖排名第一;
③ 获授权发明专利1项(排名第一);
④ 以第一作者发表SCI收录的学术论文1篇。
硕士阶段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取得的学术成果也予以认可。学术期刊等级认定以我校相关文件为准。
0 7
报名程序
包括网上报名和函报确认(现场确认)两个环节。
(一)网上报名
(2023年3月25日—2023年4月2日)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网址:),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照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
(二)报名信息确认
(2023年3月27日—2023年4月4日)
网上报名(含“申请-考核”和普通招考)成功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信息函报确认或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受理。未进行函报确认或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无效。报名确认材料如下: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该表由研招网生成,下载打印后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考生所在单位人事(组织)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
2.《西安石油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附件2)。
3.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往届生提供硕士毕业证书(如无可不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持国(境)外硕士学历学位证书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入学前需补交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5.硕士阶段成绩单(往届生加盖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应届生加盖学校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6.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附件3)。
7.所报考导师签字同意的“西安石油大学拟报考博士研究生导师意向表”(附件4)。
8.往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复印件(加盖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研究内容目录等。
9.我校医院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10.申请“申请-考核”者除提交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交:
(1)近5年内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2)近5年内学术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
(3)根据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拟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提交1份科研计划书(附件5),内容包括研究目的、研究背景、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创新点等,字数不少于3000字,并列出必要的参考文献。
(4)学院“申请-考核”实施细则中要求的其它申请材料。
以上各项材料均为报名信息确认和资格审查必备材料,原件备查。请按以上所列顺序准备电子版材料(扫描原件并合成为一个PDF文件)及纸质版材料。电子版材料需在网上报名环节发送至学院指定邮箱。函报确认或现场确认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将纸质版材料邮寄(仅接收EMS快递)或提交至学院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0 8
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学院和学校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并核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对提交材料不全或材料有异议的,通知考生限期补交相关材料或相应证明材料。不能按时提交补充材料或无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者,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未通过“申请-考核”资格审查或考核的,可申请转为“普通招考”方式报考。
0 9
考试(考核)
01
普通招考
包括初试和复试两个部分。初试由研究生院组织,复试由学院组织。
1.初试
(2023年4月15日—2023年4月16日)
初试科目:包括英语和2门业务课(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均为笔试,每个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
2.复试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初试成绩,划定复试分数线,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
复试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学术水平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具体要求及实施办法以学院公布为准。
02
“申请-考核”(2023年4月8日—2023年4月9日)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英语、基础知识、专业知识考核和综合能力面试。考核方式、考核标准及考核成绩组成方式详见学院公布的“申请-考核”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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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
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试(考核)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予以公示。
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其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须在毕业后2周内转入我校;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人事档案须在拟录取公示期间转入我校,否则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录取前与定向单位和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其人事档案、组织关系不转入我校。
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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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及奖助体系
01
学费
按照陕西省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博士研究生学费为每生元/年。
02
奖助体系
(以国家、陕西省和学校相关奖助政策为准)
符合相关要求的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可享受我校奖助政策:
(1)国家奖学金:名额以当年下达指标为准,每生元。
(2)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元。
(3)学业奖学金:每生每年元。
(4)科研补助:经费来源于导师科研经费,每生每年不低于元。
(5)研究生创新实践计划资助:创新实践计划设置学术论文、学术著作、科技作品、创业培育、社会调研、实验设计、学术交流等7类。
(6)三助岗位助学金:学校设置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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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信息将在研究生院和学院网站予以公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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