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学校测试成绩
(1)成绩查询:5 月 9 日 8:00 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站,按照提示进行成绩查询。
(2)成绩复核:如对成绩有质疑,请考生于 5 月 10 日 10:00 前通过发送邮件至 (邮件名主题统一填写“成绩复核+姓名+身份证号+考生号”)申请复核,学校将于 2 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回复复核结果,逾期不再办理。
(五)录取成绩
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的考生,依据考生入学测试成绩进行录取,考生入学测试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50%+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50%。退役军人报考普通类计划,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为省合格线分数。
九、录取办法
(一)录取规则
1.面向普通高中计划:录取遵循“志愿优先”原则,即根据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按照考生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根据考生第二、第三专业志愿投向计划尚未录满的专业。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由学校调剂到有空余计划的专业,若未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不予录取。录取时,若考生入学测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中“思想道德和健康素质”“应用分析能力”“理解与沟通交流能力”“职业素养”模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以上成绩仍相同,则按照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中的等级进行换算,A 等级换算为 90 分,B 等级换算为 85 分,C 等级换算为 70 分,总分高者优先录取。
2.面向中职(技工学校)计划:录取遵循“志愿优先”原则,按专业分别录取。按照考生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时,若入学测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中“技术技能测试”“专业能力测试”模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以上成绩均相同,最后一名同时被录取。
3.退役士兵计划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录取,做到志愿优先、专业优先、应录尽录。革命老区建档立卡专项计划实行单设批次、单独录取,志愿优先、专业优先、应录尽录。已被专项计划预录取的考生不再进入其他类别录取环节。
4.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计划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划线、单独录取。具体办法按照安徽省卫生健康委相关文件执行。
5.技能拔尖人才录取办法。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报考本校与获奖赛项相同或相近专业且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的考生,经资格审核、考核公示,可予以免试入学。
(1)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国家级一类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前 10 名)的中职学校、中等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
(2)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安徽省选拔赛一等奖的中职学校、中等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或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学校毕业生。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请于 4 月 10 日-12 日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 在线提交相关材料,逾期将不再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于 4 月 15 日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网站公布。
(二)计划调整原则
录取过程中,在不突破招生总计划和确保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办学条件、生源报考情况,对专业间计划或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面向中职毕业生间计划作相应调整。调整后的专业计划根据原计划数等比例分配至不同专业。
(三)录取确认
1. 学校预录取 :2023 年 5 月 12 日前,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预录取考生信息。
2. 考生录取确认:2023 年 5 月 16 日—17 日,预录取考生登录,选择我校进行录取确认,确认后即被我校正式录取。未在规定时间进行录取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十、相关事宜
(一) 奖贷助补免政策::与普通高考学生享同等奖贷助补免政策。
(二 )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应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空中乘务”专业考生须按照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布的《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中规定的体检标准执行。对报考护理和酒店管理专业的考生,要求女生身高 1.58 米以上、男生 1.68 米以上。报考高速铁路客运服务、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要求年龄不超过 20 周岁,男生净身高 ~,女生净身高 ~。
(三)收费标准:根据【皖价费〔2006〕240 号、教计〔2006〕15 号】文件标准收费。学费按文科专业 3500 元/生·学年;理科专业 3900 元/生·学年;空中乘务专业 7000 元/生·学年收取。住宿费按 4 人间(含 4 人),1000 元/生·学年;6 人间以下(含 6 人),800 元/生·学年;6 人间以上,600 元/生·学年收取;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四 ) 学籍管理 :学生按规定时间办理入学手续后,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相关规定注册学籍,做好学籍管理工作。
(五) ) 毕业证书::完成学业经考核合格,颁发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十一、其他须知
(一)阜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 是我校相关招生考试、录取信息发布的唯一渠道,请广大考生主动及时关注,考生因个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分类考试招生期间,我校可能通过短信平台发布提示,请确保报名填报的手机畅通。
(三)在报名、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 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 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坚决杜绝本校教职工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 培训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招生章程】阜阳职业技术学院2023分类考试招生章程,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学校举报电话: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 -,举报信箱。
(五)考生一经报考我校相关专业,即视为已知晓并自愿遵守我校招生章程相关规定。
(六)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阜阳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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