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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门联合对校外培训机构实施信用监管

来源:代理招生网  作者:招生通   2023-04-10 阅读:680

本网讯 (全媒体记者刘艳 通讯员江舟 李文涛) 日前,我市教育、科技、文旅、发改、民政、市场监管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孝感市校外培训机构信用评价管理方案》,探索校外培训机构新型监管模式,构建标准统一、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长效管理机制。

今后六部门联合对校外培训机构实施信用监管,我市将对全市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情况进行评价,形成信用等级,纳入信用监管体系。凡是在全市范围内面向中小学生(含3-6岁学龄前儿童)开设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和培训行为,均被纳入信用评价监管。

校外培训机构信用评价总分定为 12 分,采用扣分制。根据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同程度扣减分值。同步公布的还有校外培训机构信用积分负面清单及扣分标准,列出市面上常见的违法违规办学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出现信用负面清单所列行为的,一律按规定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校外培训机构的信用积分被分为 A、B、C、D 四个等级,每一年为一个评价周期,积分在 10 分及以上为 A,7—9 分为 B, 4—6分为C,1—3分为D。

各县(市、区)将按照“一机构一专档”的要求,为校外培训机构建立信用档案。校外培训机构信用评价结果被作为办学许可、日常监管、年检、发布黑白名单等重要依据,主管部门依据信用等级对校外培训机构实施分级分类监管。C 级和 D 级机构将被各县级主管部门纳入重点监管名单。

对 C 级机构,由主管部门对举办者进行约谈,责令其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仍不到位的,依法依规处以停业整顿1—3个月的处理,整改到位后方可营业。对D 级机构,责令其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仍不到位的,可依法依规处以停业整顿,乃至责令停止办学或者吊销办学许可证(核准)。

对扣分累计达到12分的校外培训机构,由县级主管部门实时公布名单,依法依规吊销其办学许可证(核准),列入“黑名单”管理。此外,主管部门要将机构名单抄送给相关部门协同开展重点监管,可依法依规处以警告、罚款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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