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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篇二
第四条学院全称: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代码:
第五条学院地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92号邮编:
第六条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七条学院批准成立的时间及荣誉称号:2006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2015年被批准为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学校。先后被授予“科教兴鲁先进单位”“省级文明校园”“省级德育优秀高校”“山东省技师培训基地”“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技师工作站”“烟台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烟台市阳光工程培训基地”等荣誉称号。
第八条学院简介: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由烟台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是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科教兴鲁先进单位、山东省技师培训基地、齐鲁技能大师特色工作站。2015年,被批准为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学校。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9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569人,教授、副教授156人。
学院建筑面积.07平方米,固定资产5.26亿元,馆藏图书67.4万册,电子图书。建有135个实验、实训室(车间),6个应用技术研究所,30个校内实践基地,118个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训与就业基地。
学院参与国家级资源库建设项目2个,拥有山东省名师工作室1个、山东省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1个、省级示范和品牌专业群3个,省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10个、省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教学团队5个,省级精品课程16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1门,省级教改项目30项,省级教学资源库6个,省级教学成果奖7项,省级新型学徒制试点专业1个,省级现代学徒制2个。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篇三
第十四条招生条件
1.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2.学院对山东省考生选考科目不做要求。
第十五条外语语种要求:专业语种不限,且对外语听力部分成绩无要求。
第十六条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七条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八条空中乘务专业特别要求:
1.身高:女生(净高)-,男生(净高)-
2.外形:女生要求五官端正,面容姣好,身材匀称,气质优雅;男生要求五官端正,体格健康,肤色健康,动作协调。
3.身体:无疤痕、纹身,无各种传染疾病、慢性病、遗传病史、皮肤病等(口臭、狐臭、o形腿、口吃等),符合民航局方对于民航从业人员相关规定。
4.政审:个人及父母等直系亲属无犯罪记录。
5.视力:矫正视力不低于1.0,无色盲、色弱。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特别要求:
1.女生身高:(净高)以上;男生身高:(净高)以上;
2.身材匀称,五官端正,牙齿整齐,举止端庄;身体裸露部分无明显疤痕痕迹及斑点,无纹身(男生无耳洞);无明显内、外八字;
3.口齿清楚,普通话流利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篇一,英文发音基本准确,听力不低于5米;
4.眼球无变形,无色盲、色弱、斜视;
5.无精神病史及癫痫病史,肝功能正常,无肾炎、传染病及各类慢性疾病;
6.无犯罪史,无严重违纪史;
第十九条录取原则:
1.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外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对于实行顺序志愿模式投档的省外考生,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2.山东省夏季高考按分专业招生计划数,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
3.山东省春季高考考生按专业类别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4.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5.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6.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7.通过邮政局以特快专递方式寄发新生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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