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1.以上第1-18类为本科专业(4年制),第19类为高职专科专业(3年制)。艺术类本科专业文理兼招,各专业学费标准、最终招生计划以上级批文为准。艺术类本科专业在外省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录取办法等详见我校《招生章程》。2.部分专业1+3培养模式:一年级按专业培养,二年级开始按方向侧重分流培养(即学生一年级结束后,根据第一学年学习成绩、填报的志愿等综合考虑进行分流,具体分流方案于入学后公布)。3.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第1、2、3学年在我校学习年广西艺术学院招生计划录取人数及招生专业目录(文科 理科),学费为元/生.学年,第4学年如到美国西俄勒冈大学继续学习者,学费按该校的标准(美国约美元/生.学年);中英、中美校际交流2+2项目(绘画、视觉传达设计、动画、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第1、2学年在我校学习,学费为:中英班元/生.学年、中美班元/生.学年;第3、4学年如到英国格林多大学或美国西俄勒冈大学继续学习者,学费按该校的标准(英国约英镑/年、美国约美元/生.学年)。学生完成国内的学习后,如因其他原因无法出国续读者,可申请转入我院相应的本科专业继续学习,学费按转入专业的标准收取。赴国外学习的其它费用请登录我院招生资讯网查看中英、中美项目简介。由于中美项目各专业学费较高,请考生视本人家庭经济状况慎重报考。4.目前,我校正在向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申请学分制学费标准和部分专业收费标准的调整,最终学费标准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批复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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