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招专业及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根据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入学机会公平、保持数量基本稳定的原则,确定我校 35 个专业(方向)均进行单独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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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根据我校单招实际参考人数,为保持各类别考生录取
比例总体基本均衡,遵循国家政策导向,统筹安排不同类别考生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各类别各专业计划确定并公布后,一律不得调整和追加,单招未完成计划转为统招计划使用。
第十条 按照湖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按上年度招生计划总数 62.8%的比例申报 2023 年高职单招计划,并在单独招生计划中单列退役军人考生的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考生类别:
1、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以下简称 A 类考生;
2、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含普通高
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以下简称 B 类考生;
3、退役军人2023年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简章,以下简称 C 类考生。
第十二条 我校 2023 年单招总计划为 2640 人,具体单招专业
考试与考核
第二十条 我校将本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相关规定,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单独招生考试的命题、组考与评卷工作。
第二十一条 考试地点:长沙市望城区旺旺中路 8 号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十二条 考试时间:按一志愿、二志愿分别组织考试。
1、第一志愿考试时间:2023 年 3 月 11 日-12 日
2、第二志愿考试时间:2023 年 4 月 8 日-9 日
第二十三条 考核方式:
学院按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简称为 A 类考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简称为 B 类考生)分类考试,按“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两个模块进行,其中:文化素质测试占 50%(机试,满分 300 分),职业技能测试占50%(机试,满分 300 分)。
1.文化素质测试:对于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简称为 A 类考生),直接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中语文、数学、外语之和;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简称为 B 类考生)以参加学院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为准,主要考查《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及高中教育阶段语文、数学、外语等基础科目知识等有关内容,采用机试形式。
2.职业技能测试:学院根据不同专业大类或专业(类),分别确定测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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