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23日讯(记者马云云)23日,记者从济南市政府获悉,日前济南市出台了《关于2012年中小学招生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今年普通高中学校计划内招生人数比例扩大到招生总人数的85%以上。
意见要求,各公办学校要进一步严格控制招收择校生,义务教育各学段择校生在普通高中录取时一律不享受指标生和推荐生待遇。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班额,认真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上报审查制度,小学招生每班不得超过45人,初中不得超过50人。
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划定的学区组织招生,严禁违规跨区域、跨学区招生。行业与单位举办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按照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划定的学区落实招生任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本学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保障辖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家长须凭相关证明到现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办理相关入学手续。
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继续提高普通高中学校计划内招生比例,2012年普通高中学校计划内招生人数比例扩大到招生总人数的85%以上。而2011年普通高中学校计划内招生比例在80%以上。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济南普高计划内招生比例扩至85%,普通高中学校招收择校生比例,控制在当年该校招生计划数(不包括择校生数)的20%以下,收取择校费后一律不再收取学费。
初三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及高中阶段学校志愿填报采取网上采集信息方式,考生通过互联网进入相关报名系统后,进行考试报名及志愿填报。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实行同一批次录取,除推荐生录取试点学校之间不得兼报外,普通高中学校之间均可兼报。高中阶段学校根据初三学生参加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确定各校录取分数线,并参考学生在校日常学习成绩和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成绩录取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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