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具有百年办学历史,是全国最早88所重点大学之一、全国首批具有博士与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江苏省人民政府和农业农村部共建高校、首批江苏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全国“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加高职毕业生升学机会,培养更多社会急需人才,我校现面向江苏省招收“专转本”考生。录取的“专转本”考生在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学习,由江苏大学与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联合进行培养。
五、录取
(一)“专转本”考生须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统一选拔考试。
(二)考试结束后,由省教育厅统一划出录取资格线,根据我校公布的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三)“专转本”录取名单由省教育考试院审核,经江苏省教育厅批准后,我校将《录取通知书》直接寄送推荐学校,由推荐学校将录取通知书送达被录取考生。
六、培养与管理
(一)录取的“专转本”学生在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学习,学生凭专科毕业证书和录取通
知书等材料到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办理入学手续,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专转本”学生,学校不予接收。
(二)录取的“专转本”学生统一转入本科三年级学习。为实现专科至本科培养过程的平稳
过渡,学校将按专业单独组建班级,制订专门教学计划组织教学。
(三)录取的“专转本”学生培养方案由江苏大学和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共同组织实施2021年江苏大学专转本招生简章,
日常教学管理与学生管理工作由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负责。
(四)录取的“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
(五)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专转本”学生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将
颁发江苏大学毕业证书;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专转本”学生的毕业证书等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
(六)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七、监督和保证
(一)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江苏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议事决策的原则,全面负责“专转本”招生工作;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
(二)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江苏省关于“专转本”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自觉接受
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三)学校成立本科招生监督工作组,负责监督“专转本”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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