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哈尔滨金融学院招生章程
05月06日《2012年哈尔滨金融学院招生章程》来源于学校官方,请您放心阅读,本文未增删改一个字。小编说。哈尔滨金融学院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院全称为哈尔滨金融学院,学院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电碳路65号。第三条 学院是国家公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上级主管部门为黑龙江省教育厅。第四条 学院作为金融特色鲜明的应用型本科院校,立足本省,面向全国,以本科教育为主,并有专科、成人教育等多种办学形式。2012年本科招生专业13个: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信用管理、会计学、审计学、电子商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财务管理、市场营销、公共事业管理、保险、投资学、英语。专科招生专业14个:金融管理与实务、国际金融、国际贸易实务、会计、会计电算化、计算机信息管理、软件技术、财务管理、税务、证券投资与管理、投资与理财、商务英语、法律事务、文秘。第五条 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2012年哈尔滨金融学院招生章程的相关文章推荐,择优录取。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查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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