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是什么?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准确定义。
为促进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协调发展,促进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规范化管理,根据《学位条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的有关规定和精神,现就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请遵守。
准确界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具有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者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的研究生。在基本学习年限或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一般适当延长基本学习年限),在从事其他职业或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的时间安排进行非全日制学习。
2016年11月30日前录取的研究生按原规定执行;2016年12月1日以后录取的研究生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培养方式区分。
二是统一发布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计划。
自2017年起,教育部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分别编制和发布了全国博士和硕士招生计划。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资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实施相关投资机制、奖励和收费政策。
三是组织实施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按照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各研究生培训单位的招生简章必须明确学习方法、学习年限、收费标准等。考生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培训单位招生手册独立申请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研究生。
四、坚持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同等质量标准。
研究生培训单位根据社会需要独立确定不同学科和类别的研究生教育形式,根据培训要求制定培训计划,协调全日制和兼职研究生教育的协调发展,坚持相同的标准,确保相同的质量。
做好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位证书管理工作。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相应的毕业证书,并注明学习方法;学术水平符合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的,可以申请相应的学位证书。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训标准,其学位证书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和效力。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研究生培训单位应当调整现有的招生计划,规范招生宣传和正确指导,加强学籍管理,完善研究生奖励制度,加强培训过程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建设,确保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培训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