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身份证号码):
地址:
为筹办春秋培训学校招生,关于乙方代理甲方招生的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利,特制定如下条款:
一、招生地区和人数
1、甲方委托乙方在省(市)、区(县)开展招生工作,招生从年、月、日开始,到年、月结束和天,总共天数。
2、甲方本区为甲方代理招生人数不少于人(标准:全国代理:人:省级代理:人:市级代理:人:区/县级代理)。
二、一方责任
1、甲方为乙方出具代理招生授权书、学校许可证等证明复印件。
2、乙方支付相应金额的数据费,甲方向乙方提供招生简章、报名表等相关信息。
3、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招生工作的最新信息和动态。
4、按要求将招生代理服务费退还给乙方。
三、对方责任
1、乙方必须尽职尽责地为甲方做好招生工作,及时将学生信息和报名信息传送给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正在交货。
2、对方承担招生期间的一切费用。
3、乙方不得向考生及其家长乱收费,不得欺骗、欺骗考生及其家长。否则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
四、非常规事件处理方式
1、二方录取的学生与甲方通过其他方式举报的学生相同,甲方将根据学生录取的先后顺序,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乙方是否录取@接收到k3@信息。有效。
2、乙方未能完成约定的招生目标,劳务费将减至人民币元/人。如乙方招生结果为招生期间甲方因乙方提供服务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3、甲乙双方每周总结确认前一周的招生情况:乙方招生专员编制招生名单和学生基本信息表,学生合伙人甲方将其删除。学员复训后签字确认为最终代理费结算标准。
4、如发现乙方向其他学校举报甲方学生或与该其他学校勾结欺骗甲方,甲方将取消乙方代理资格,追究乙方相应法律责任。
五、招生代理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至招生。到期后,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姓名和资源用于招生。如超过有效期,乙方仍有学生提供给甲方,甲方可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接受,并按第四条第2项标准向乙方支付费用。
六、支付代理费
为保证乙方能够真实、有效、尽职地为甲方招收学生招生代理方案_代理招生contract,甲方将在学期结束后一次性支付乙方的代理费%招生,以及招生将在月底后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剩余的代理费。
七、其他
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事项 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并达成书面协议。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学校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甲方保留对本协议所有事项的最终解释权。
甲方:乙方:
指定学生配对人员:指定招生:
接听电话:电话:
签字代表:签字代表:
签名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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