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舟舟教育培训网!
舟舟教育培训网

一站式教育培训

招生与学习平台

永州会计培训机构-专业会计培训学校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永州时用会计培训学校   2021-07-09 阅读:977

  推荐时用会计培训学校,永州时用会计培训学校小班授课,面授+网课多种授课模式,深入分析学习数据,悉心指导、难点、疑点全解答!


超标准能按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纳税吗

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在限定时间内向税务机关递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相关手续资料,那里说的小规模纳税人不包括自然人,自然人就不属于增值税纳税人范畴。另外,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或者很少涉及到增值税缴纳,只是偶尔一两次超标准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也不用转成一般纳税人。所以,自然人和有限制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和单位,就算超过小规模纳税人仍然可以选择小规模纳税人核算。

1。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且未在规定时限内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予以告知。

2.纳税人在《税务事项通知书》规定时限内仍未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一般纳税人认定有关资料的,其《税务事项通知书》规定时限届满之后的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3.税务机关送达的《税务事项通知书》规定时限届满之前的销售额,应按小规模纳税人简易计税方法,依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根据2015年4月1日起实施的《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8号)第四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在申报期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公告第二条或第三条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时限办理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规定期限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反对 0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评论 0
免责声明

本网页所展示的有关【永州会计培训机构-专业会计培训学校】的信息/图片/参数等由的会员【 】提供,由舟舟教育培训网会员【 】自行对信息/图片/参数等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本平台(本网站)仅提供展示服务,请谨慎交易,因交易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及法律纠纷由您自行协商解决,本平台(本网站)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您在本网页可以浏览【永州会计培训机构-专业会计培训学校】有关的信息/图片/价格等及提供 【永州会计培训机构-专业会计培训学校】的商家公司简介、联系方式等信息。

在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请您致电15932669617,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感谢您对舟舟教育培训网的关注与支持!

相关资讯

    官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