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合同,法律术语,委托代理,是指代理人根据委托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有效性直接归功于委托人。根据《民法通则》,委托代理的形式主要有书面和口头两种。在实际使用中招生代理协议范本_招生代理protocol 模型文本,当事人可以采用口头或书面形式。但是,如果法律规定采用书面形式,则应当法律规定诉讼代理、代他人签订经济合同等书面形式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招生代理
甲方:招生办(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招生的宣传,甲方委托乙方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按照甲方规定的宣传内容和方式及双方约定的招生宣传地点如实宣传招生。经过友好协商,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代理甲方招生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在相关领域向乙方提供的招生市场指导,将根据乙方完成的招生业绩给予佣金。
2.甲方对招生学校的宣传、咨询、录取拥有最终解释权。
3.甲方提供招生简章、报名表格、名片、招生工作牌及相关宣传资料,方便乙方招生工作。
4.甲方根据乙方报名的学生注册报名,春季20xx年10月31日前,秋季20xx年12月31日前
将招生佣金结算给乙方,如遇特殊情况,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
5.甲方根据乙方招生录取的新生人数向乙方支付一定的人工费,具体如下:
1——50人,700元/人,50人以上,800元/人
每月报到10人后,区域代理可获得1000元工资。
6.甲方应在乙方招收学生报名后40天内结清招生费用的四分之一,其余费用按协议第四条规定执行。 (未交学费的学生除外)
7.甲方负责招生资料打印费、拨送名单的电话费、学生接待费等,乙方只负责发出通知的费用。
8.甲方需要保证乙方的贡献能够得到应有的回报,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扣除乙方的招生款项。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 乙方执行甲方招生政策,遵守甲方招生规定,并按照招生简章如实宣传。在招生期间,乙方不得有任何损害甲方名誉的行为。
2.招生外的第二方差旅费自理。
3.及时向甲方提供报名新生报名表,并及时提供新生录取通知书的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
4.乙方不得在招生期间欺骗学生或诱使学生来校学习,必须如实告知学生学校的经营情况和学校性质。
5.为避免其他招生团队的不正当竞争,在与甲方签订本协议后,乙方承诺不与他人签订招生协议,不参与其他团队的招生工作,如有发生,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报学院招生办处理,乙方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违约金。 (违约赔偿金:)
三. 甲乙双方的电子邮件、传真、手机、网络通讯工具(QQ、MSN)的相互交流信息是工作联系的有效依据。
四.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有效期一年,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如任何一方违约,将承担守约方的相关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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