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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镇街道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方案

来源:转载  作者:网络   2024-04-08 阅读:291

嘉定镇街道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3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3〕10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延长有效期的通知》(沪府办〔2023] 3号)和《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嘉定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教2023(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嘉定镇街道实际,现就2023年嘉定镇街道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入学方式调整提示:嘉定镇街道小升初入学方式自2022年起作如下调整。原“户籍地对口入学”方式更改为“学籍地对口入学”方式,即“上海市嘉定区普通小学”“上海市嘉定区第一中学附属小学”学籍学生,小升初对口入“上海市嘉定区启良中学”;“上海市嘉定区城中路小学”“上海市嘉定区疁城实验学校(小学部)”学籍学生,小升初对口入“上海市嘉定区疁城实验学校(初中部)”。2022年进行政策公示,2027年开始实施小升初学籍地对口入学。

一、小学阶段招生

(一)招生入学对象

凡是年满6周岁(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应当入小学一年级接受义务教育。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经区教育局审批同意未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具体分类如下:

1.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嘉定镇街道户籍的适龄儿童,户口簿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且持有相应房地产权证的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在4月28日前经现就读幼儿园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根据“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安排适龄儿童入学。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生计划数时,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区教育局从2020年起对本区入学需求突出的公办小学,实施“五年限一”政策,具体为:同一居住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为保持政策延续性,该办法逐年过渡到位。2023年申请入学的同一居住地址未安排对口入学须满三年,依次类推,直至满五年。嘉定区普通小学实施“五年限一”政策,具体详见《普通小学招生入学方案》。

2.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须在4月28日前通过信息登记、审验户口簿及廉租房相关证明等。就读嘉定镇街道辖区内幼儿园的适龄儿童通过就读幼儿园进行审验、登记。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安排就近入学。

3.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1)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申请跨区居住地入学,凭嘉定镇街道《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以下简称《回执》,截止日为4月28日),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2)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跨街镇居住地入学,凭嘉定镇街道《回执》(截止日为4月28日)与居住地址相应的房地产权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3)同一街镇内不接受“人户分离”申请。跨区、跨街镇“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入学,将根据《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和学生的入学实施细则》统筹安排。

(4)嘉定镇街道其他寄放户口(含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4.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

申请在嘉定镇街道接受小学教育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有关政策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在嘉定镇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二)入学信息登记

4月13日-4月28日,公办幼儿园和民办二级幼儿园的适龄儿童家长通过幼儿园登记儿童入学信息;居住地址在嘉定镇街道,但目前在嘉定区其他街镇民办三级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信息登记工作原则上由现就读幼儿园所属街镇教委安排完成。未入园及非本市幼儿园在园的适龄儿童家长可携带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至嘉定镇街道教委指定登记点(地址:塔城路885号101室;电话: )现场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或者线上办理入学信息登记,请先电话联系并把相关材料发送至教委邮箱,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作为入学报名的重要依据。适龄儿童家长可凭“一网通办”或“随申办”实名帐号登录“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查询入学信息。4月28日为本区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之后不得再更改入学信息。

(三)公民办小学入学网上报名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入学报名,选择“公办小学报名”(包括九年一贯制学校)或“民办小学报名”,其中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5月6日-5月10日,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5月6日-5月8日。

(四)公办小学入学验证

1.分批验证

第一批验证:5月16日-5月19日开展嘉定镇街道辖区内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

第二批验证:5月25日-5月26日开展嘉定镇街道辖区内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

未报名公办小学和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参加第二批验证。

各小学主要通过集中调取“一网通办”有关信息,对已取得《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入学验证通知短信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查询结果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核对。“随申办”或“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可同等效力使用。

2.验证材料

本市户籍的儿童,须核查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房地产权证等。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须核查《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等。

非本市户籍的儿童,须核查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等,以及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嘉定镇街道教委、小学应对登记就读一年级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其父母的有关证件和有效期限进行核对,通过信息系统对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父母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

在登记和报名过程中,适龄儿童监护人必须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所填信息与实际不符,或在后续入学验证时发现不符,将视录取结果无效,并对录取结果做相应调整。

(五)发放入学告知

5月20日起,对已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

二、初中阶段招生

(一)招生入学对象

1.人户一致的学生

嘉定镇街道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户口簿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且持有相应房地产权证的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在4月24日前经现就读小学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根据“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安排学生入学。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生计划数时,按照学生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2.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学生

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须在4月24日前将户口簿及廉租房相关证明等提交现就读小学审验,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安排就近入学。

3.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学生

(1)本市户籍的小学五年级学生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跨区居住地入学,凭嘉定镇街道《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4月24日,以下简称《回执》),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2)本区户籍的小学五年级学生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跨街镇居住地入学,凭嘉定镇街道《回执》(截止日为4月24日)与居住地址相应的房地产权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3)同一街镇内不接受“人户分离”申请。跨区、跨街镇“人户分离”的学生,根据《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和学生的入学实施细则》统筹安排。

(4)嘉定镇街道其他寄放户口(含集体户口)的学生,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4.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本市户籍学生

(1)外区小学五年级学生申请到嘉定镇街道入学:目前在本市外区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如持有嘉定镇街道户籍或持有嘉定镇街道《回执》或居住嘉定镇街道配住廉租房,确需到嘉定镇街道就读初中,家长须在4月24日前向现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就读小学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2)嘉定镇街道辖区内小学五年级学生申请到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入学:目前在嘉定镇街道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如持有本市外区户籍或《回执》,可选择到户籍或《回执》所在区就读初中,也可按照本区相关规定申请继续就读。家长须在4月24日前决定就读去向,在现就读小学办理相关就读申请。选择到户籍或《回执》所在区就读初中的,由现就读小学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5.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学生

嘉定镇街道辖区内小学五年级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选择在嘉定镇街道接受初中教育的,在原就读小学完成学籍信息核对和确认工作,截止日为4月24日。信息核对和确认时须提供户口簿、学生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有关政策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在嘉定镇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在外省市就读的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五年级学生,如需在本区申请就读初中(六年级),4月24日前家长可携带有关证件的原件至嘉定教育局登记点(地址:嘉行公路601号A111室;电话: )现场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或者线上办理入学信息登记,请先电话联系并把相关材料发送至教育局指定邮箱。区教育局将根据学生居住地所属的街镇统筹安排入学。

(二)信息核对

4月13日-4月24日,嘉定镇街道辖区内小学五年级学生家长根据就读学校通知,对“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中的户籍地址、居住地址等入学相关信息进行核对,并填写监护人手机号码(作为接收初中入学信息的联系方式),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家长应及时凭有效证件通过就读小学进行更正。

4月24日为本区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相关信息核对、更正截止日。

5月20日,嘉定镇街道教委对申请就读初中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父母的有关证件和有效期限进行核对(地址:塔城路885号101室;电话: ),通过信息系统对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父母灵活就业登记证明、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进行信息比对。

(三)公办初中就近免试入学告知书发放

4月13日起,现就读小学须向嘉定镇街道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家长(或指定监护人)送达就近免试入学告知书。

(四)初中入学报名复验

嘉定镇街道辖区内初中在组织本市户籍学生报名时,须复验户口簿和房地产权证等。登记居住地入学就读的,还须复验《回执》或廉租房相关证明等。

非本市户籍学生报名时,须核查户口簿、学生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和房地产权证等,以及学生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辖区内各初中应告知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在登记和报名过程中,学生监护人必须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所填信息与实际不符,或在后续入学验证时发现不符,将视录取结果无效,并对录取结果做相应调整。

三、民办学校招生

(一)民办一贯制学校的小升初直升办法

民办一贯制学校一般应设置初中阶段本校免试直升计划和校外招生计划。如本校直升意愿人数小于或等于免试直升计划数,可全部直升;如本校直升意愿人数大于免试直升计划数,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

民办一贯制学校小学五年级学生如有意愿在本校直升,4月13日—4月24日期间,由家长在《上海市初中入学信息核对表》中选择“本校直升”意愿,如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择“本校直升”意愿,则不能被本校直升录取。

选择本校直升意愿但未被直升录取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可以参加民办初中网上报名,也可以由区教育局根据公办初中入学办法安排入学。

5月5日,开展民办一贯制学校直升录取工作。

(二)网上报名

本区民办小学、初中实行网上报名和招生录取工作。

5月6日-5月8日,报名就读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须在“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适龄儿童填报1所民办小学参加电脑随机录取,并可填报1个民办小学调剂志愿。5月11日-5月13日,报名就读民办初中的学生须在“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学生填报1所民办初中参加电脑随机录取,并可填报1个民办初中调剂志愿。一旦完成报名,将不得再次报名或修改报名信息、放弃报名志愿。

(三)规范录取程序

如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全部录取;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5月17日-5月18日,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施电脑随机录取。电脑随机录取结果由区教育局公布。5月20日由学校组织验证。5月22日,安排调剂志愿录取。

(四)发放入学告知

5月20日起,将通过短信和“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等渠道陆续告知相关入学信息。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完成后,将录取名单上报区教育局。

实施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未被民办中小学录取的,根据公办中小学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小学以“本市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初中以“对口生源优先、同类排序靠后”的原则,由区教育局和相关街镇按照当年度区、街镇招生政策和细则安排入学。

具体详见各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或招生公告。

四、特殊学校及普通学校特教班招生

嘉定区成佳学校及普通学校特教班招收符合条件的本区中、重度残疾儿童入学。咨询电话:嘉定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嘉定区成佳学校。对于无能力入学就读的本区重度残疾儿童,对口学校应送教上门。

五、政策宣传与时间节点

4月7日起,嘉定镇街道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部开展网上“校园开放日”活动主要展示学校办学理念、师资水平、课程教学、课后服务、办学特色等,参与学区集团建设的要展示共享共建的资源,但不得组织学生报名,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不得收取学生任何形式的简历(包括各类证书)等材料。各校“校园开放日”要提前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告知社区和家长,认真做好活动设计和实施方案。

4月8日,嘉定镇街道教委通过网站公布、社区张贴招生告示和向家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告知辖区内适龄儿童及家长有关招生工作政策、信息登记时间、登记方式以及申请就读所须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4月10日,各公办学校通过学校网站公布本校招生工作方案或招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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