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开新局,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
也就是说,今后,所有家长必须“依法带娃”了。
从“家事”到“国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是继《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和新版《未成年人保护法》后,又一部教育领域的重磅法规,也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家庭教育是教育的开端,关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家庭的幸福安宁,但家庭教育具有私密性和个性化的特点,当“家事”上升到“国事”,该如何尊重家庭教育的自身规律?立法的意图,就是为“促进”家庭教育而进行的“指引”和“赋能”。
指引,是通过法律的方式告诉父母,如何当好一个合格的家长,引导家长按照科学的方法和理念教育孩子。
赋能,是指家长遇到困难和问题时,可以向公共体系获取相应的帮助,学习到相关的知识,然后来提升自己的教育能力。
相关部门如何介入?
既然立法是为“促进”家庭教育而进行的“指引”和“赋能”,对于拒不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家长来说更多是纠偏,帮助家长更好地开展家庭教育。
正因如此,该法在后续审议过程中,删除了一审稿中的罚款、拘留等惩罚措施,改为对家长的批评教育、劝诫制止、予以训诫等措施。
在四川泸州叙永县的全国首个涉诉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刘某和张某夫妻俩正在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双方的离婚纠纷,导致13岁的女儿产生厌学情绪,不间断逃学,但刘某和张某却放任不管,老师多次家访劝女孩返校也无效。
于是,承办法官向这对夫妻发出“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指派两名家庭教育指导师对其进行指导。
2021年11月,全国法院系统首个设立的涉诉未成年人家教指导工作站在叙永县法院少审庭挂牌成立。
如今,由叙永县团委、妇联、教体局等联合推荐的14名家教指导员受聘领证上岗,他们分别是法官、学校心理咨询老师、专业社工以及民政、妇联和关工委等部门的工作人员,这张由家庭、学校、社会、司法四位一体为未成年人撑起的“保护网”开始发挥作用。
新法与“双减”
新实施的《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另一大亮点是强调立德树人。而要想发挥家庭教育在孩子品德教育和人格养成方面的优势,还有一个问题无法回避,那就是“双减”。
2021年7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在“双减”背景下出台的《家庭教育促进法》自然肩负起落实“双减”的重任。
《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
严管校外培训机构,提升学校教学质量,都有助于推进“双减”政策,但从某种意义上讲,家长才是真正让政策落地的关键。
专家表示,“双减”和《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宗旨一致,都是为了立德树人。
在这样的背景下,学校和家庭应协同确立孩子的教育价值观,家庭教育要配合学校,减少“短视化”、“功利化”的目标,把重心放在“育人”上;学校也要对家长进行正确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