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将于 3月30日至31日进行。请考生在参加复试前务必认真仔细阅读《陕西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网页链接:)。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资格审核
1.请考生3月26日12:00前按照以下要求将所有材料扫描后合并为一个3-5页的PDF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
(1)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在一页上;
(2)初试准考证扫描在一页上;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
(4)本科期间个人发表的科研成果,按照参考文献格式标出,无需提供细致材料。如未发表成果,可不提供;
(5)本科期间个人获奖证书,缩印在一页纸上。如没有获奖证书,可不提供。
2.请考生将《诚信复试承诺书》(已放入QQ群)签名后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命名格式为“复试专业+姓名+承诺”。
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
二、复试时间
3月29日9:00-12:00学术型硕士,15:00-18:00专业型硕士进行复试考生连线测试,具体届时请关注QQ群(如加不进去请扫描最下方二维码),请按时等候在个人“双机位”前;
3月30日上午8:30-12:00,13:00-17:00进行学术型硕士考生复试;
3月31日上午8:30-12:00,13:00-17:00进行专业型硕士考生复试。
三、复试形式
本年度复试形式主要采取考生网络视频远程面试,专家组现场集中考核的方式。使用平台:腾讯会议(电脑端),备用平台:钉钉(手机端)。
网络远程复试考生应提前准备好独立安静的复试环境,按学院要求备妥软硬件设施和网络环境,提前安装指定软件,并按学院要求配合完成网络远程复试软件测试。具体要求如下:
1.硬件要求。考生需要确保复试环境满足“双机位”要求,即需要两部带摄像头的设备及附件,包括笔记本电脑、手机、手机支架等,建议使用1台带有摄像头、麦克风的笔记本电脑(win7/系统)和1部智能手机。第一机位(请使用腾讯会议平台。设备为笔记本或台式电脑,不得为手机。账号命名:姓名1)从正面拍摄,放置在本人前方约30-40cm距离处,用于拍摄考生免冠半身图像,电脑请配备摄像头和麦克风(不得使用耳机)。第二机位(请使用钉钉平台。可用手机或其他设备。账号命名:姓名2)位于考生右后方1米,45度拍摄复试环境,确保第一机位和第二机位能够覆盖考生复试环境和考生前方区域(包含电脑屏幕区域)、复试组教师能够从第二机位清晰看到第一机位屏幕。复试画面像素不低于720p;设备工作正常,电量充足(建议连接电源)。温馨提示:请提前在电脑端和手机端均下载好腾讯会议APP和钉钉APP。为防止两个平台APP出现意外情况,请在两个平台APP分别申请两个账号,其中一个账号用于备用。
2.网络环境要求。确保网络畅通,建议同时使用高速宽带和4G流量两种模式,如出现网路故障可及时调整为另一种模式继续复试。
3.空间要求。考生应当选择独立、可封闭的空间,复试期间严禁他人进入考试独立空间。除复试要求的设备和物品外,复试场所考生座位2米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电子设备等。空间要求光线明亮,不逆光;环境安静,语音清晰、流畅、不卡顿。
体育教育训练学专业、民族传统体育学专业、全日制体育硕士和教育硕士的复试考生需保证有一定的活动空间进行实践环节展示,摄像覆盖正面及全身。
4. 复试开始前,考生应当根据考务人员的指令,手持摄像头,缓慢环绕360°展示本人应试环境,并将个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初试准考证,面试前向复试小组展示以核验身份。
考生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期间,必须全程开启音频视频,并且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必须保证头肩部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并且保证面部清晰可见,不得佩戴口罩。双手必须放置在复试专家组可视范围内,不得遮挡,例如可抱拳放于胸口处。复试过程中,考生应保持考试过程顺畅,不得拍照、录屏、录像、录音;不吸烟,不喧哗;不求助他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不发表与复试内容无关的言论。
5.复试结束后,不得将考试内容告知他人,不得记录和传播考试过程的音视频等信息,如有上述行为,视为违纪,取消考试成绩。
6.复试期间考生回答复试考官的问题,停顿时间不得超过20秒。如考生发生设备或网络故障,应尽快处理并回到考试会议室。如断开达1分钟以上,即退出考试。考生应主动和候考秘书沟通,再次进入候考会议室(不允许私自返回考试室),待本组所有考生考试结束后,按照最后一名考生顺序再次入场进行考试并重新抽题。再次入场机会,有且只有一次,如再次因考生原因断开,则视为放弃本次复试机会。
四、复试成绩计算
1.复试总成绩满分为200分,其中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5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50分。
2.复试成绩具有否决权。英语复试成绩不低于30分;复试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低于90分;综合素质考核和心理健康测评结果为不合格者均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复试结束后,学院各专业将汇总考生各科目复试成绩,并按照学校规定予以公示。
最终录取成绩计算方式:最终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百分制)×50%+复试总成绩(百分制)×50%。最终录取成绩由各招生单位认真计算并复核。
五、调剂
我校部分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可接收调剂考生。学院将按照教育部和陕西师范大学有关政策依据制定调剂工作办法,并对外公布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我院网站通知。
六、录取
学院按照公布的复试办法,对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择优录取。每位拟录取考生都必须经过报考学院专业规定的所有复试环节。拟录取名单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按照教育部要求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最终录取名单须经教育部审核批准。
七、违规处理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考生个人私自录音、录像和录屏。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与我院复试相关的内容。复试过程中,所有涉考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复试过程和内容保密。考生须提前认真阅读教育部以及陕西师范大学和我院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
(一)在复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复试成绩或取消录取资格。
1.未按远程网络复试相关要求摆放视频机位,存在监控死角,或故意遮挡周围环境,影响观察,提醒后仍不改正的。
2.视频监控范围内存在书籍资料和其他与复试要求无关的电子设备以及其他无关人员的。
3.在复试过程中与他人谈话、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4.复试过程中与周围无关人员存在接递物品行为的。
5.复试过程中擅自离开座位或脱离视频监控范围的。
6.拒绝、妨碍复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或侵害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并可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1.组织团伙作弊的;
2.以任何形式记录(包括录音录像、纸质记录)或向任何人、任何平台传播试题信息或复试视频、音频的;
3.复试过程中穿戴、使用相关设备实施作弊的;
4.变造或伪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复试的;
5.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复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6.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7.其他形式违纪、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均应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入学后三个月内,我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者,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本办法未尽事宜,以《陕西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等相关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