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新区)教育局,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社会事务局,局属高中阶段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青少年近视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柳州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柳教规〔2021〕3号)、《柳州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评议考核办法(试行)》(柳教体卫艺〔2021〕35号)工作要求,开展柳州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特色学校评选工作(以下简称“特色学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市符合申报条件的中小学校(幼儿园)。
二、特色学校申报条件
(一)重视近视防控工作,由校领导牵头,有专人负责学生近视防控工作。
(二)优化办学条件,改善用眼环境,按照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推进教室、宿舍、图书馆(阅览室)等采光和照明环境改造,努力为学生提供符合用眼卫生要求的学习环境。
(三)消除“大班额”现象成效明显。
(四)建立并及时更新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落实健康体检制度和每学期2次视力监测制度。
(五)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1小时。落实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小学一至六年级每周4学时,初中每周3课时,中小学校每天安排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课间有序组织和督促学生在课间时到室外活动或远眺,实施学生体育家庭作业制度,并督促检查学生完成情况。
(六)落实学校教育,本着按需原则,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教学和布置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并采用纸质作业。
(七)学校有专门的医务室或保健室,配备校医或保健教师。
(八)《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良率到50%以上。
(九)开齐健康教育课程,定期开展用眼护眼健康教育。
(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成效显著。
三、评选程序
(一)学校申报。凡是达到申报条件的学校(幼儿园),按要求填写申报表(附件1),并将申报表及相应支撑材料(盖章纸质版和可编辑电子版)报送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局属学校申报材料报送至市教育局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
(二)县区(新区)推荐。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特色学校申报条件,对辖区内申报学校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选定符合申报条件的学校,经公示后向市教育局推荐。
(三)审核认定。市教育局在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在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人员进行复核,对符合条件的学校予以认定和公布,每个县区推荐2所中学(新区1所)、2所小学、2所幼儿园。
四、其他事项
(一)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组织,严格把关,确保把有基础、有条件的学校遴选出来。同时要充分发挥特色学校的示范带头作用,切实推进本辖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实现我市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逐年下降的工作目标。
(二)请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于2021年12月15日前将本辖区内推荐的特色学校申报表及相关支撑材料、汇总表(附件1、2,一式一份,需加盖公章)报送至市教育局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并将可编辑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严露湘,电话: ,。
附件:1.柳州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特色学校申报表
2.柳州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特色学校申报汇总表
柳 州 市 教 育 局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