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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2023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公布!

来源:转载  作者:网络   2023-10-16 阅读:532

民办幼儿园招生管理制度_民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_民办幼儿园招生活动

民办幼儿园招生活动_民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_民办幼儿园招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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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2023年秋季幼儿招生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市2023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促进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发展,切实保障适龄幼儿平等接受学前教育的权利,维护教育公平,现结合我市实际,制订2023年天长市幼儿园秋季招生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为出发点,优化和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招生原则,切实保障适龄幼儿的合法权益,全面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均衡、优质发展。

二、工作原则

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性、普惠性,着力保障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完善幼儿园招生工作机制民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进一步推进我市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三、招生对象和条件

(一)托班

托班年龄:年满2周岁(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出生)

入园条件(满足一项):

1.天长城区户籍的适龄幼儿;

2.幼儿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天长城区有独立产权的住房并实际入住。

(二)小班

小班年龄:年满3周岁(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

入园条件:

第一类:天长城区户籍适龄幼儿,幼儿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天长城区有独立产权的住房并实际入住。

第二类:非天长城区户籍适龄幼儿,幼儿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天长城区有独立产权的住房并实际入住。

第三类:天长城区户籍适龄幼儿,幼儿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天长城区无房产。

第四类:非天长城区户籍且城区无房产的适龄幼儿,但幼儿父母至少一方在天长城区工作或经商连续满6个月以上,有合法稳定住所。

(三)中、大班幼儿

中班年龄:年满4周岁(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

大班年龄:年满5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

入园条件(满足一项):

1.幼儿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天长城区有独立产权的住房并实际入住。

2.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民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幼儿父母至少一方在天长城区工作或经商连续满6个月以上,有合法稳定住所。

所有幼儿均要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身心发育指标达到同龄儿童基本水平,能独立参加集体活动。

四、招生计划

城区各幼儿园招生计划数详见附件

五、招生工作安排

全市公办、民办幼儿园实行统一招生。

(一)天长城区幼儿园

申请城区就读幼儿园小班的适龄幼儿实行网上登记,分类分批有序录取。前一类型录取后仍有空余名额,方可录取下一类型。当同一类型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时,由幼儿园直接录取;当同一类型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大于可招生人数时,本类型对象全部采取公开抽签方式录取。

小区配套园优先满足本小区内符合条件适龄幼儿就读,小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录取后招生名额仍有剩余的,方可招收小区外符合条件的幼儿。

申请就读托、中、大班的适龄幼儿,监护人到有招生计划的幼儿园线下登记报名(具体详情见各幼儿园招生简章)。

(二)乡镇幼儿园

由监护人到幼儿园现场登记报名。

(三)政策照顾对象

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的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引进人员子女等可根据幼儿园实际情况予以优待照顾。监护人于6月25日—6月30日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教体局学前教育股登记,逾期视为放弃优待照顾。

(四)长幼随学

同一法定监护人的多名子女2023年秋季学期同为幼儿园学段,幼孩新入学时可申请安排与其兄(姐)就读的幼儿园就读(简称“长幼随学”)。2023年秋季学期,其兄(姐)已从幼儿园毕业的,幼孩不享受该优待政策。

(五)双(多)胞胎幼儿

双(多)胞胎幼儿如申请同一所幼儿园实行“捆绑录取”,(即任一方录取,其他幼儿跟随就读);如申请不同的幼儿园实行“按实录取”,以各自录取结果为准。

六、网上登记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城区幼儿园小班招生程序及时间

监护人实名注册并登录天长市招生系统进行报名登记,网址::8081/。

1.6月18日,公布天长市2023年秋季幼儿园招生方案和幼儿园招生简章。

2.7月1日-7月5日,城区幼儿园招生小班网上登记。

3.7月6日-7月7日,材料符合性审核。

4.7月8日,分批次审核录取。

5.7月9日-7月15日,登记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数的幼儿园公开抽签。

6.7月16日,公布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名单(幼儿园空余学位情况可登录招生系统首页查看)。

7.7月17日-7月18日,未录取的幼儿监护人,登录招生报名系统,修改已填报信息,重新选择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提交报名,报满为止。

8.7月19日,对二轮填报的幼儿信息进行审核录取。

(二)上传材料

监护人须根据系统提示,真实填写所有注册登记信息进行网上预登记报名,并上传资料原件的高清图片,以免影响入园录取。

1.适龄幼儿的户籍证明材料;

2.房屋产权类证明材料,其中非住宅房(工业用房、地下室、车库等)不作为入园依据;

3.实际入住证明材料;

4.在天长城区经商或在天长城区务工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房产权证取得、房产入住、户籍登记有效认定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前;

进城务工或经商类登记证明材料时效认证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前。

(三)注意事项

1.网上填报具有唯一性,监护人只能选择一所幼儿园进行申请。

2.系统登记顺序号不是报名顺序,登记提交成功不代表报名成功。

3.监护人根据需求自行选择幼儿园,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登记。登记前,要认真阅读幼儿园招生简章并提前准备好登记需上传的材料。

4.在登记结束后,幼儿园根据报名登记情况,确定是否需要抽签。抽签工作在幼儿家长及相关部门的参与监督下现场抽签,当场公布抽签入围的幼儿名单。

5.新生报名所填信息及上传的证明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完整无误。市教体局将抽取相关材料交相应主管部门核验。如发现提交的材料造假,一律取消报名资格,并移交相关部门追究相应的责任。

6.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家庭,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可以向拟报名的幼儿园提出申请,由幼儿园提供网上登记服务。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幼儿园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科学组织实施,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统筹做好2023年幼儿园新生入园各项工作,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幼儿园要掌握招生政策,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完善招生简章并及时公布。畅通咨询电话,及时、耐心解答家长疑惑民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为家长提供入园指导服务。

(三)规范审核把关。幼儿园要加强登记材料审核把关,对上传的资料认真审核,不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告知家长。

(四)规范招生行为。各幼儿园均须按计划进行招生,不得擅自改招、扩招。幼儿园要严格按照相关收费政策收费,严禁收取押金、学位费等乱收费行为。

附件:城区各幼儿园招生计划

2023年6月18日

天长市2023年秋季城区幼儿园招生计划

民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_民办幼儿园招生管理制度_民办幼儿园招生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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