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舟舟教育培训网!
舟舟教育培训网

一站式教育培训

招生与学习平台

再发《家庭教育指导令》,力促依法带娃

来源:代理招生网  作者:招生通   2023-09-03 阅读:198

近日,南县人民法院宣判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针对该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家庭教育不到位的情形,南县人民法院继今年五月发出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后,又向该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发出了第二、第三份《家庭教育指导令》,切实通过家庭教育指导助力纠正监护失职行为,促进依法尽责带娃。

家庭教育学生版_学生的家庭教育感悟怎么写_学校家庭教育

学生的家庭教育感悟怎么写_学校家庭教育_家庭教育学生版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该案中小军、小新(文中均为化名)二人的监护人常年在外务工,缺乏对未成年子女的家庭教育,导致小军、小新很早辍学后,长期在社会上流窜,结交了一些不良朋友,日渐养成了不良行为,最终连续实施盗窃行为,走上了犯罪道路。为帮助小军、小新的监护人转变不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保障未成年人的心理和情感需求,南县人民法院依法向小军、小新的监护人分别发出了《家庭教育指导令》,教育两名监护人要履行好家庭教育职责,多花时间与未成年子女进行心理沟通和疏导,要随时关注未成年子女的社交情况。同时在生活中,要加强对未成年子女的监督与管理,教育孩子多学习法律知识,提升法律意识,提高自觉抵御和辨别不良行为的能力。

小军、小新的监护人在收到《家庭教育指导令》后说道:“以前总是以外出工作忙为借口,将孩子留守在家中,未曾真正参与孩子的成长过程,更别说静下心来与孩子进行沟通交流了,导致孩子走进了犯罪深渊再发《家庭教育指导令》,力促依法带娃,我非常的悔恨”。两人均表示在孩子重回社会之后,会加强对他们的教育,帮助他们改变不良行为,引导他们走上正道。

法官寄语

《家庭教育指导令》是依法约束家庭教育中“养而不教、监而不管”行为的有力司法手段,是人民法院参与家庭教育治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环境的重要方式。家庭作为未成年人的第一所学校,家长作为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孩子的成长只有一次,成长过程中离不开家长的正确监护与引导,希望每一位家长在履行好抚养义务的同时,要多关注孩子的心理、情感需求,对孩子的行为进行正确引导,帮助孩子迈好人生的第一个台阶、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

供稿:廖英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自其它媒体,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不代表本站的观点、立场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请联系原作者。内容会稍有编辑,如果来源标注有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等其他原因不想在本站发布,来信即删。

反对 0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评论 0
免责声明

本网页所展示的有关【再发《家庭教育指导令》,力促依法带娃】的信息/图片/参数等由的会员【 】提供,由舟舟教育培训网会员【 】自行对信息/图片/参数等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本平台(本网站)仅提供展示服务,请谨慎交易,因交易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及法律纠纷由您自行协商解决,本平台(本网站)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您在本网页可以浏览【再发《家庭教育指导令》,力促依法带娃】有关的信息/图片/价格等及提供 【再发《家庭教育指导令》,力促依法带娃】的商家公司简介、联系方式等信息。

在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请您致电15932669617,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感谢您对舟舟教育培训网的关注与支持!

相关资讯

    官方信息